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广东责令领导官员清退超标办公用房 今天为期限

2013-09-30 16:32来源:中国广播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官员超标办公用房限期全面腾退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严令全省执行。要求的限期清理超标办公用房,责令今天前腾退。

  今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这一文件精神,广东结合自己的实际制定了此《通知》。 《通知》要求,自今年7月15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扩建、迁建、购置楼堂馆所。 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于2013年9月20日前整改到位。

  此外,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例如,办公用房原装修工程完成10年以上,且已不符合基本办公条件的,方可重新装修。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特别强调了,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9月25日前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 办公用房面积超过标准配置的,必须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按照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年终应把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实施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里说,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纠正和查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及办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一经发现,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一律先就地免职,再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记者 周羽)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