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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安厅副厅长:打击赃车或遭当地人员围攻

2013-09-28 09:19来源:瞭望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保护伞”阴影犹存

  一镇一村滋生如此庞大的犯罪利益链,历经七八年的打击也不能消弭,背后究竟原因何在?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葵潭走访发现,当地远离中心城区,多数道路弯弯曲曲,路上没有路灯,路宽仅允许一两辆汽车通过,窝赃销赃难度低、打击抓捕困难大。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认为,葵潭、双坑部分人存在“卖赃车是做生意”、“法不责众”、“依靠赃车发家致富”的观念,由此形成了分工明确、流水作业、明码实价的赃车经营产业。如最近被抓获的陈某峰,初中没读完便辍学在家,聪明没有用在正道上,却去赌博“赚快钱”,结果欠下巨额赌债,为了还债只能铤而走险帮人配赃车钥匙,有时还和盗车团伙一起参与偷车,半年时间就从盗车行动中分得赃款近20万元。

  这种盗销赃车的行为明目张胆到什么程度?揭阳市揭东县居民倪先生向记者讲述的亲身经历或可作为旁证:“我曾经丢过一辆摩托车,还没报案就接到了一个电话,对方称可以把丢的车弄回来,只要我掏一笔钱。如果我不满意想要换辆车的话,重新上证上牌都没有问题,听得我目瞪口呆。”

  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郭少波坦言,近年来,广东打击赃车主要以各个击破为主,但个案办理难以形成高压震慑态势,而且外地公安机关赴当地追逃、追赃难,甚至可能会遭到当地人员围攻。

  记者调查发现,为避免有人“泄密”而大规模异地用警并非杞人忧天之举,真正导致盗抢销机动车犯罪产业链规模庞大、成行成市、屡打不绝的关键原因,极有可能是潜藏在这些犯罪团伙背后的“保护伞”。

  “公安部门发现,个别基层干部、民警与犯罪团伙勾结,甚至与其同流合污,为其通风报信、走风漏气,充当保护伞。抓捕当天已控制了个别有关人员,公安部门正在作进一步调查核实。”郭少波说。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历经多年严厉打击也未能根除的盗抢销机动车犯罪,是否能在短时间内得到遏制并且不会卷土重来?

  有业内人士表示,铲除赃车犯罪网络不能仅仅依赖打击整治,更关键的举措在于:一方面,依法严惩敢于庇护犯罪团伙的“保护伞”,根除基层干部和公安系统内的“蛀虫”;另一方面,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应当进村驻点,开展重点问题整治、法制宣传教育、干部调整交流、指导发展生产等工作。如此方能从根本上遏制当地涉车违法犯罪、净化当地社会治安环境,推动当地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形成相互促进、共同进步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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