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务e线 >

电信诈骗各环节作案手法日趋隐蔽

2013-09-13 18:42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图为“3·10”跨国电信诈骗案庭审现场。

本网讯   “从人民法院审判实践看,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呈现出一些新特点、新变化。”在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作案手法升级日趋隐蔽

据统计,审判中反映出的电信诈骗犯罪形式达数十种,如彩票中奖、购车退税、信用卡消费、灾区募捐等。特别是犯罪分子针对不同受害群体精心设计骗术,不断翻新花样,具有很强欺骗性、迷惑性,令人防不胜防。

孙军工说,犯罪分子利用最新科技手段,作案手法日趋隐蔽。从最原始的群发短信发展到使用电话群拨、网络短信群发、换号改号等实施诈骗,诈骗钱款通过电子银行瞬间被转到境外提走。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张丽琼等4人诈骗案中,受害人籍某接到一个自称邮局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通知其有一份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原因是籍某在工商银行闵行支行办理的信用卡透支。籍某告知对方自己没有办过信用卡,对方让籍某查询021114向闵行公安局电话报案。籍某通过021114查询出闵行公安局的电话,便接到这个号码打来的电话,对方自称是闵行公安局民警,并称籍某名下信用卡涉嫌洗钱,从而使籍某上当,骗走8万余元。公安机关侦查发现,这一号码的IP地址落地在印度尼西亚。

犯罪团伙呈产业化企业化

孙军工介绍说,早期电信诈骗犯罪,只是在团伙内部对人员进行分工。随着犯罪的不断变化,电信诈骗犯罪发展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电信诈骗集团往往在境外别墅或酒店内设立诈骗犯罪窝点,铺设网络设备,并以提供免费机票、食宿、底薪及提成等条件,诱使大陆人员前往境外参与电信诈骗,并对其进行统一培训。境外电信诈骗集团通过电信技术手段,虚拟大陆司法机关、银行、邮局等部门的电话号码,向大陆地区不特定多数人发送语音电话。

“犯罪分子分工配合,分别担任一、二、三线人员接听或者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司法工作人员或者银行工作人员,虚构受害人名下银行卡涉嫌犯罪,需要对受害人财产进行核查比对及保证资金安全等事由,诱骗受害人进行转账或者汇款,从而骗取钱财。”孙军工说,当受骗者将钱存入诈骗集团指定的账户后,诈骗集团立即取款并将现金存入洗钱账户,最终进入犯罪集团头目的指定账户。

散居多国靠网络合作诈骗

近年来,司法机关查办的很多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包括今天宣判的“3·10”案,都是跨境、跨国电信诈骗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受骗人数众多。

“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些案件中,拨打诈骗电话、网络诈骗平台、地下钱庄分别藏匿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犯罪成员也散居不同地区、不同国家,相互之间依靠互联网等手段进行沟通、合作,给案件的侦破和办理增加了很大难度。”孙军工说。

江苏法院近日集中宣判的18起跨国特大电信诈骗案件,大陆地区被告人达170余人,查明诈骗犯罪事实500余笔,单笔诈骗金额高达1260余万元。受害者不仅人数众多,且遍布全国多个省份,涉及各个层面,相当一部分是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和中老年妇女等。(文/图记者袁定波)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