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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司法与犯罪治理"中国方案"(3)

2020-11-06 13:15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司法理念和刑罚观念变革、司法资源优化配置,涉及侦查、批捕、起诉、审判各个环节,涉及公、检、法、司等多个部门。各级检察机关在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领导下,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基础上,推动形成工作合力。2019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为具体办案提供操作指引;制作释法宣传片,今年7月起已在全国93%的看守所、69%的派出所、87%的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循环滚动播放,一些犯罪嫌疑人受感召后主动表示认罪认罚。在协力推进制度落实过程中,广大检察官更加深刻体会到侦查不易、辩护不易、审判不易,更加从内心去尊重法官、警察、律师等法律职业共同体。
  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仍然在路上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实施两年来,整体运行顺畅、有序,但由于尚处起步阶段,也存在经验不足、认识不够统一等问题。特别是部分检察人员未能从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深化认识,片面强调工作量和工作难度大大增加、案多人少,因而不想用、不愿用;有的检察官审查把关不严,既存在因认罪认罚而降低证据要求和证明标准的问题,也存在无原则迁就犯罪嫌疑人或辩护律师、超底线从宽的现象,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检察官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能力不足,释法说理、补充侦查、沟通协调等能力亟须提升。
  法律、制度、社会、司法,总是在辩证且充满矛盾对立统一的进程中发展进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刻把握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刑事犯罪发展态势,深刻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国家治理的重大意义,积极稳妥推进形成依法适用的自觉,更好履行在指控证明犯罪中的主导责任,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依法该用尽用。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处理。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融入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在涉及民营企业平等保护、脱贫攻坚等案件中,教育更多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更好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狠抓规范适用。全面落实“两高三部”指导意见,细化“认罪”“认罚”的标准和尺度,从严规范检察环节适用程序。完善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工作机制,防止虚假认罪。落实繁简分流,依法更多适用速裁程序和简易程序,切实提升办案效率。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依法可不逮捕的就不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诉。完善认罪认罚案件抗诉标准,对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后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反悔上诉,或者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而未被采纳、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审慎提出抗诉,维护制度严肃性和司法公信力。健全量刑协商机制,探索建立控辩协商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高控辩协商的透明度、公信度。规范量刑建议提出程序,强化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影响性案件量刑建议的审核把关。推广应用智能辅助系统,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针对性加强释法宣传,增进社会公众的理解和认同。
  提升能力素质。加强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注重类案总结分析,制发典型案例,为基层一线办案提供参考。将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深化落实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记录报告的“三个规定”,坚决防止徇私枉法、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坚决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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