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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业务员失职失责陷"五假"骗局 致公司损失近两千万(2)

2019-09-05 14:0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左等右等,郑新建却仿佛没有了当初着急的劲头。面对陈海强的催促交钱提货,郑新建总以煤质不合格、行情不好等借口迟迟不肯付款。2014年9月,陈海强发现郑新建仍然没有履行合同的迹象,他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就向公司领导作了汇报。 
  又过了2个月,交易还是没有进展,内心忐忑的陈海强和公司领导决定到胜峰煤矿销售科了解情况。“那天王志刚正好在外出差,我们就向工作人员要了他的手机号,电话一通,我就发现王志刚的声音和原来不一样了,我说明来意后,他竟说不知道这笔业务,也从没收过安强公司任何钱款。这时,我才发觉之前那个‘王志刚’是假的,自己确实被郑新建骗了。”陈海强回忆。 
  销售科长是假的,那2040万元的购煤款去了哪?陈海强顿时惊出一身冷汗。当晚,陈海强和公司领导约郑新建见面。郑新建眼看隐瞒无望,就把真相一五一十地交代出来。 
  原来,2014年初,郑新建因为生意资金链断裂,就精心策划了这个环环相扣的圈套,打算诈骗安强公司的购煤款。“我从来没做过煤炭生意,之前也没和胜峰煤矿接触过。陈海强告诉我要去胜峰煤矿考察后,我通过私人关系在矿上临时借了办公室,又让一个朋友冒充‘王志刚’和陈海强谈生意,取得了他的信任。陈海强把安强公司和胜峰煤矿之间的合同给我后,我伪造了胜峰煤矿的合同专用章,然后把盖了假章、模仿签字的合同交回陈海强。”郑新建说。 
  假科长、假公章没有引起陈海强的一丝怀疑,郑新建对自己骗局更有信心。“陈海强到胜峰煤矿交款时,我让本家的妹妹冒充财务工作人员,收了安强公司2040万的银行承兑票。陈海强拿到我伪造的胜峰煤矿收据,也没有发现不妥。”郑新建认为陈海强对自己是绝对信任,最后又安排假“王志刚”把伪造的提煤单交给了陈海强。 
  听了郑新建的“坦白”,陈海强陷入深深的懊悔和自责。 
  经查,截至案发,郑新建先后归还安强公司180万元,加上原合同保证金110万元,共计归还290万元,安强公司共计被骗1750万元。 
  办案检察官认为,陈海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盲目轻信他人,有重大失职行为。“仅看明辉公司营业执照载有煤炭经营范围,却没认真核实对方的资产、经营等情况,随即确认明辉公司具有开展煤炭贸易能力,这是其失职之一;安强公司与胜峰煤矿的合同应由双方见证签订,却交给郑新建一个外人办理,这是其失职之二;接收银行承兑汇票程序比较严格,而冒充‘财务人员’的行为非常不规范,且处于非正常工作时间,陈海强没有察觉进而核实身份,这是其失职之三;正常程序下,提煤单应到煤矿销售科领取,而不是在酒店门口,这是其失职之四……” 
  8月8日,经邹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判处陈海强有期徒刑四年。 
  (以上人员、公司名称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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