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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领养孩子成骗钱幌子 一男子诈骗134万余元被批捕

2019-08-19 16:19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湖南省湘潭市福利院工作的王某,竟打着帮收养人领养孩子的幌子,先后共计诈骗26人134万余元。近日,王某被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债台高筑起邪念 
  今年44岁的王某,是湖南省湘潭市福利院的正式工作人员。 
  “我比较爱慕虚荣、贪图享乐,透支消费后走上这条路,最终酿成今天的苦果。”据王某本人交代,2009年他办理了自己的第一张信用卡,因为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这张信用卡的额度很快就被刷爆,于是开始用自己的名义以及前妻的名义办理多张信用卡,额度最高的有9万元。一直到2014年,王某都是用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以卡养卡。 
  后来,王某自己申请信用卡失败之后,就找人代办信用卡,哪怕要加收15%的手续费。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开始兴起,为了弥补信用卡的亏空,王某就开始到小额贷款公司办理贷款,先后向1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17年下半年又开始接触高利贷,最终债台高筑。 
  王某卖掉自己的房子也未能偿还巨额利息和本金,在无力还款的情况下,他起了邪念,开始从虚构帮忙办理收养小孩的诈骗方法入手,在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期间,谎称自己可以帮忙为他人办理收养小孩手续的业务,前后共计诈骗26人134万余元。 
  多人入局遭蒙骗 
  “您好,我在微信群看到您发消息说湘潭市福利院有小孩可以领养,现在还可以吗……”这是湘潭县青山桥计生办工作人员肖某前段时间经常接到的电话。这一切都源于一次工作上的往来,她结识了王某。 
  为了帮助需要收养小孩的人,肖某不仅自己在微信上发布消息,还发动身边的人发布收养小孩的信息。在她的介绍下,共计有11个人通过王某在湘潭市福利院收养小孩。 
  “我一直以为湘潭市福利院里有正常的小孩可以收养,王某在收养孩子的手续上应该是合法的,之所以会有费用,也是其声称福利院需要支付一笔抚养费给送过来的人,另外办理收养手续也需要费用,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借此来骗取他人钱财。”肖某向承办检察官讲述。经审查,王某骗取另外15人钱财的手法也同样如此,让被害人误以为所付钱款是正常花费。 
  东窗事发食恶果 
  “喂,王某,收养小孩的手续办好没有?不行的话你把钱退给我吧,我不收养了。”这是其中一名被害人谭某打电话给王某的讲话内容。 
  从今年5月开始,王某便陆陆续续接到多人的催促电话,此时的他按照正常程序并不能办理好收养手续,当然他也并没有打算去办理收养手续,于是就一直以各种借口拖延,然而纸包不住火,谭某等人经多次催促未果后于今年6月30日向湘潭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报案。7月1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王某被抓获归案。 
  “王某因为当时债台高筑,为了骗取被害人的钱财,他向被害人承诺只需3个月即可帮助办好收养小孩手续,其实在这个时间内王某是完全办不到的。”承办检察官介绍。 
  “根据法律规定,收养福利院儿童的收养人只要具备收养法规定的条件和提供相应的资料即可申请,国家已取消收养登记收费。”检察官告诉记者,王某因外债较大,为了骗取被害人钱款,让被害人误以为他有能力在湘潭市福利院办理收养孩子的手续,但王某的职责是后勤科负责人,负责的事项与收养手续无关,且单位其他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均不知情。王某没有具体帮忙去办理收养手续,而是将取得的财物用于归还个人债务,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明确,因而涉嫌诈骗罪。该院于近日对王某以涉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检察官提醒,福利院是国家、社会及团体为救助社会困难人士及孤儿等提供爱心服务的场所,一些犯罪分子抓住收养人迫切想要领养孩子的心理,骗取钱财,广大群众要树立防范意识,收养人应通过正规程序办理收养手续,谨防上当受骗。(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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