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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强闯关卡 撞坏警车妨害公务

2019-05-22 14:3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酒驾入刑”实施后,“酒后拒驾”的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但仍有不少人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交警查到而以身试法。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酒驾闯卡”案,张某酒后驾车遇到交警盘查,竟选择强闯关卡逃逸,造成交警酒精检测仪掉落并被车辆碾轧受损。逃逸过程中,张某为躲避警车堵截还闯红灯,造成警车、社会车辆损坏,严重妨碍了警察执法。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张某批准逮捕。 
  2019年1月15日晚,张某与妻子刚吵完架,心情比较郁闷,和一群朋友一起饮酒聚餐后散步,直到10点多,他抱着侥幸心理还是选择驾车回家。待张某驱车行至金山区东风路路口时,发现前方有交警正在临检。此时,两名交警抬手示意张某停车并拿着酒精检测仪慢慢靠近。 
  心虚不已的张某十分紧张,开始倒车后退。酒劲上头,他没有停车配合检查,而是突然猛踩油门强闯关卡!前来盘查的交警手中所拿的酒精检测仪被张某驾驶的车辆撞掉并碾轧。 
  冲卡之后,张某一路飞驰逃逸,负责盘查的交警迅速驾驶警车前去追击拦截。待张某行驶到另外一条街道时,警车和巡逻车分别前后夹击将其逼停。不料,张某此时仍没有停车意图,而是闯红灯逃逸,造成后方警车受损。随后,张某溜进一条不知名小路。在小路上,他还冲撞了一社会车辆,造成该车严重剐伤,后张某仍然加速逃窜。 
  第二天,张某被抓获归案。 
  承办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张某酒后驾车为逃避交警的检查,驾车闯卡致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掉落并被碾轧损坏,后又驾车逃逸造成一辆警车和一辆轿车损坏,其行为涉嫌妨害公务罪。此外,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刑法的规定,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冲撞执法人员的,其行为既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也符合妨害公务罪的构成要件,依照刑法第133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应以处罚较重的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常识。酒后驾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判断力和操作能力都会受到影响。本案中,张某为躲避交警检查,竟然做出强闯关卡的行为,甚至在逃逸途中造成警车和社会车辆受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警察执行公务,扰乱了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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