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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首起涉黑案侦查起诉审判纪实

2019-04-21 12:01来源:宁夏法治报浏览:手机版
  【策划点睛】
  4月16日,宁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伍永涛等22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09”涉黑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银川市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也是实现“破网打伞”零突破的案件。该案22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组织、领导者伍永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9年。案件的成功侦破和顺利审判,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银川市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积累了有益经验。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银川市委政法委对该案高度重视,挂牌督办。办案过程中,公检法机关全力投入,配强办案力量,组织办案人员赴多地学习办案经验,“三长”参与办案。庭前,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辗转广州、浙江等地调查取证,行程10万公里,形成案卷百余本;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出书面补侦建议78条;法院主动了解情况,与公安、检察机关保持沟通,提出取证建议;做好被告人教育工作,22名被告人全部当庭认罪。各机关通力协作配合,办案环节衔接紧凑,批捕环节平均用时4.2天,11天完成审查起诉,22小时审结,实现了快捕、快诉、快审。
  【经验】
  经验一提前介入实质化。各级政法单位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坚持依法办案,坚持领导带头办案,坚持吃透案情,坚持吃透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和两高两部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运用好庭前会议制度,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考验。
  经验二专案组以首犯为突破口,通过全面了解案情,了解被告人成长阅历、家庭情况、亲情联系,综合运用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律专业知识,精准拟定讯问提纲,使其卸下防备,消除其躲避法律制裁、庇护同案犯的心思。
  经验三在庭审中,公诉人重视依照证据揭穿案情,重视用法令条文指控违法,重视情、理、法相一致的法治教育,使被告人从初审时的拒不认罪,到避实就虚部分供述,再到庭审中悉数认罪。
  为统一执法思想、提升办案能力,3月25日,银川市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研讨及业务能力专题培训。培训班上,永宁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银川市司法局先后就该案侦办、起诉、审判和辩护情况,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进行了详细讲解。该案的成功办理,为银川市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下了良好基础。对办案人员来说,更深入、全面地掌握了法律政策方面的规定,为今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积累了经验。
  23岁,捅瞎“老大”上位
  2月19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伍永涛等2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涉黑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永宁县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也是银川市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
  与很多“打打杀杀”的涉黑案相同,伍永涛的恶名,也是打出来的。
  2005年9月17日,23岁的伍永涛用啤酒瓶捅瞎永宁县黑社会“老大”马某的眼睛。敢向“老大”动狠手,伍永涛的名字在当地一时无两,群众都心怀畏惧。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在日后的指控中这样描述:“其手段残忍、性质恶劣”。
  这次斗狠,间接奠定了伍永涛的黑社会“江湖地位”。2013年5月11日他刑满释放后,组织、领导以邹海明、魏子超、李翔、杨金、徐亮、张楠为骨干成员,任伟、耿平、陶建国、孙嘉文、马春龙、赵虎、闫亮、马洋、杨勇、王喜、庞欢、王彦鹏、尚瑞宁、郝强、王金涛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犯罪组织,通过为组织成员购买生活物品、赠送手机卡、联系工作、带领娱乐消费、到医院看望受伤的组织成员、提供住房、发放“工资”、组建微信群等方式笼络、维系、控制组织成员,通过开设赌场、到其他人开设的赌场上强占“股份”、暴力逼债等手段不断敛财,获取经济利益。近4年后,逐步发展演变为一个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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