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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布扫黑除恶第一案 涉黑团伙以暴力手段组织卖淫

2018-12-08 10:40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好消息,贵阳法院要公开审理那18条‘地头蛇’了。”这则喜讯在贵州省贵阳市不胫而走。
  “受了他们两年多的气,这下可以好好过日子了。真是大快人心啊!”深受其害的贵阳市云岩区、观山湖区居民,更是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纵深推进称赞不已。
  近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个可容纳近300名旁听群众的法庭内座无虚席。清脆的法槌声响起,审判长宣布: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入法庭。随后,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的18名涉黑团伙成员被押解到法庭。
  该案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长达26页的起诉书详细记录了以龚某友(绰号“金阳小友友”)为首的涉黑团伙所犯的不法行为。
  据了解,这是贵阳市公布的第一起扫黑除恶案件。
  形成团伙 祸害一方
  “他们是这一带的‘地头蛇’。酒店就开在这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贵阳市云岩区茶园村某酒店负责人这样解释不敢报警的原因。2016年12月的一天,龚某友手下在该酒店组织卖淫时,因嫖资问题与人发生纠纷,团伙成员持刀闯入酒店,故意破坏价值千余元的房门,继而扬长而去。
  这些,只是以龚某友为首的涉黑团伙众多恶行中的冰山一角。
  今年26岁的龚某友,曾先后因犯抢劫罪和抢夺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1年。2015年7月刑满释放后,龚某友纠集赵某龙、朱某跃等人,在云岩区茶园村一带,以发卡招嫖形式,组织卖淫女到酒店进行卖淫。
  接着,龚某友又纠集刑满释放人员、无业人员等共同组织卖淫,逐步形成以被告人龚某友为首,被告人赵某龙、朱某跃为主要骨干,被告人白某亮、王某银、邓某刚等人为成员的涉黑团伙。
  在龚某友的领导和指挥下,团伙成员长期在云岩区茶园村及相邻的世纪城、二铺区域内的多家酒店,大肆组织卖淫,所得非法收入部分用于购买作案工具、提供作案费用、摆平事端等用途,以此维系团伙。龚某友还通过安排成员吃喝玩乐、提供出逃资金、向被羁押在看守所的成员的家属支付生活费等方式笼络人心。
  龚某友要求团伙成员必须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若违反规定,或被当众责骂,或被冷落一旁,更有甚者被驱逐出团伙。团伙成员间逐渐形成了不成文的、较为稳定的纪律规约和行事惯例,如资金分配以及人员安排等事项均由龚某友决定;经常在其指定地点聚集议事;统一购买作案工具等。龚某友以此树立在团伙中的权威。
  由此,这一团伙逐步形成结构稳定、人数众多、分工明确的涉黑团伙。
  为掌握在上述区域内宾馆酒店组织非法卖淫活动的控制权,龚某友还多次指挥团伙成员非法拘禁卖淫女,屡次向与其有“竞争关系”的违法人员,施以暴力、威胁等手段。
  以龚某友为首的团伙成员严重破坏了他人正常经营活动和生活秩序。
  以恶扬名 气焰嚣张
  “能用拳头解决的事就不要说话,拳头够硬就是硬道理。”这是龚某友及其“手下”常说的话,他们敢如此大放厥词,缘于一场聚众斗殴。
  2016年3月初,龚某友欲将触角延伸至茶园村湖南商会附近酒店,遂决定对“竞争对手”夏某江团伙施以暴力手段。当月中旬,因夺取酒店控制权未得逞,龚某友带领十余名手下持砍刀对其进行追砍,并投掷简易汽油瓶。当年4月,他们再次对夏某江等人施以殴打,以致对方多处受伤。
  至此,以龚某友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团伙得到巩固,更打响了“金阳小友友”的名号。
  龚某友一伙不放过任何一次“树立”恶名的机会,即便只是言语上不合,都会用暴力解决,甚至实施敲诈勒索和非法拘禁。
  2016年9月,被告人朱某安与被害人陈某等二人发生口角,当即召集团伙成员对两人实施殴打。之后,朱某安还以自己的头部被误伤为由,强行索要赔偿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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