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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为改革开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2018-09-04 14:21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引言
    1979年,中国在经历了10年内乱的特殊时期之后,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正是这句话,为此后几十年的全民普法活动奠定了思想基础。
    自1986年“一五”普法正式展开,普法活动以5年为单位,始终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而不断完善,始终为了将法治信仰变为全民信仰而不断努力。
    如今,“七五”普法正在稳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正在扎实落实,在为巩固改革开放成果贡献力量的同时,普法活动也完成了形式创新、范围扩大等方面的“升级”。
    
    从昔日的全国“三五”普法到如今的全国“七五”普法,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赵威的“普法万里行”活动已经走过了18个春秋。
    2000年1月1日,赵威发起了“普法万里行”活动。18年来,赵威自己带队,经常驾驶一辆黑色越野车,走进学校课堂、田间地头、企业车间、机关大院,把法律知识带到有需要的地方去。
    在普法路上,赵威和学生们遇到过洪水、泥石流,也遭遇过车匪路霸,好几次都差点丢了性命。但困难再多,也没有动摇过他普法的初心,“既然选择了普法这条路,便只顾风雨兼程,不会因为任何艰难险阻而停下脚步”。
    “我国普法教育的进行,是与改革开放的推进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每一阶段的普法活动,都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而不断更新。同时,普法活动将法律交给亿万人民群众,为依法治国打下基础,让改革成果能够在法治的保护下更加巩固。”赵威说。
    起源
    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
    高宝林,辽宁省本溪市依法治市办专职副主任。他有时候会开玩笑说,自己做普法工作的时间,比国家普法规划的时间还要长。
    1979年,邓小平同志指出,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
    最先将这句话付诸实践的是辽宁省本溪市。
    1980年,本溪市的社会治安问题较为严峻,特别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率居高不下。
    对于这一问题,本溪市司法局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在对结果分析之后认为,“公民法律知识缺乏,法制观念淡薄”是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对此,本溪市司法局向市委递交了调查报告,并提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随后,本溪市委作出了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八法一条例”宣传教育的决定。随后,本溪召开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具体部署普及法律常识的任务。随之而来的是,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机关成立了专门的普法机构,具体负责普法规划的实施。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到群众中讲法、法治报告会、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考试等活动此起彼伏,一场轰轰烈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本溪全面铺开。
    高宝林就是在这个时候参加到普法工作中的。
    本溪对症下药的举措,很快就见到了成效,当时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状况迅速改善,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在不到三年的时间里,本溪的犯罪率由0.16‰下降到0.08‰,后来又下降到0.06‰。
    当时,时任司法部部长邹瑜正在发掘各地法制宣传的好典型,本溪的普法工作进入了他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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