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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面把握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法律适用(2)

2018-05-24 19:1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对于赔偿金的管理,检察机关应监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设立专门账户,或者设立英烈公益保护基金,并监督其使用。
  五是检察机关对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问题。英烈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检察机关除了可以直接对侵害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外,还可以监督其他职能部门履行职责。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了较为具体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如第26条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29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英雄烈士保护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如果公安机关、政府有关部门对于侵害英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有权监督其纠正。甚至,如果因相关部门不履职致使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扩大的,检察机关可以对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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