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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房后冒充房东 将房子"二次出租"骗钱10多万

2018-05-08 16:5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上海5月8日电(通讯员 童画)租房者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赁一套房子,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房子以长期合同转租或卖给新房客,骗得钱款后迅速逃跑。近日,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对一起“二房东”冒充真房东,骗取多名租客钱款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2017年底,王先生接到嘉定公安的电话。电话里,民警告诉他,前年利用他名下房产进行诈骗的“二房东”到案了,让他有空的时候去做个笔录。民警的话一下子将王先生的思绪带回到2015年。 
  2015年,王先生买下嘉定南翔镇一套商品房,随后将房屋信息挂到网上招租。当年9月底,一位名叫“李春”的男子联系上他,表示想租房。上门看好了房,两人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谈妥了租金。王先生主动向李春展示了他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李春随后也将自己的身份证照片通过彩信发送给了王先生。10月1日,两人签订好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规定,押一付二,李春支付了9000元租金,王先生则交付了钥匙、门禁卡、煤气卡等物品。之后王先生便将此事撂下了。 
  哪成想,才过了一个月,王先生又接到物业的电话称,他的租客正在找他。王先生不禁纳闷,他和“李春”互有联系方式,为何要通过物业联系?赶来一看,王先生愣住了——他的租客什么时候变成了个姓王的妙龄女子?王小姐说,房子是自称屋主的“杨全”租给她的,并且她已经支付了一年的房租。王先生却是听得一脸懵,他压根不认识叫“杨全”的人,他告诉王小姐,自己是房主本人,并且他已经将房子出租了。说着他拿出租客“李春”的身份证照片,王小姐一看,这分明就是“杨全”! 
  醒悟过来的王小姐报了警,向民警详细描述了自己的受骗经历。2015年10月,她在网上看到这套房出租,便根据联系方式找到了“屋主”。“屋主杨全”十分热情,不仅带她看了房子,还主动出示身份证和房产证。王小姐见房子很合心意,“杨全”提出的2500元的租金也可以接受,于是爽快地与他签订了租赁合同,因为合同规定一年一付,王小姐支付了整一年的租金3万元后,“杨全”才将房屋钥匙交给她。10月底,王小姐搬进了这套房子里。没过几天,她发觉自己没拿到信箱钥匙。当她打电话找“杨全”时,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一周后,依旧联系不上“杨全”的她,只好找了物业,却没想到的物业叫来的屋主根本不是当初租房给自己的人。 
  警方在侦查时发现,“杨全”“李春”均为假名,真名为苏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在嘉定、闵行、松江多次作案,以相同手法骗取多人钱财,涉案金额高达10多万。甚至有被害人付了房租后,刚想搬进去时碰上了刚要搬出来的租客,误打误撞联系上了真正的屋主,导致一天都没住过。而此时,狡猾的苏某某早已销声匿迹,公安机关对其上网追逃。 
  天网恢恢,2017年10月5日,苏某某在苏州地铁遇上民警盘查,民警发现他是被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至此苏某某落网。 
  苏某某供述,当初他与房东签好协议将房屋租下后,就用伪造的房产证将自己伪装成房屋产权人,与租客签约,收到钱后迅速切断联系。骗来的钱被挥霍殆尽后,他离开了上海,用假身份在苏州生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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