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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保3个硬指标去年执行情况不佳 如何改进?(2)

2018-04-14 18:11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2017年,我国三大重点区域平均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均有所下降。只有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达到84.5%,但同比下降5.0个百分点;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为74.8%,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仅为56.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
  “目前,我国城市空气质量呈‘橄榄形’,空气质量差和相对好的在两头,都是少数。”彭应登说,提高平均优良天数比例,改善空气质量,全国是一盘棋,一方面,空气质量比较好的城市保持良好态势,不能下滑,而且要继续进步;另一方面,空气质量比较差的城市要加紧步伐,提高达标率。
  “京津冀大多数城市属于后面这一类,这些城市进一步降低自身的PM2.5浓度,对全国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彭应登说,过去几年我国空气治理重点区域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但其他地区一些城市治理力度有所欠缺。
  “京津冀、长三角、汾渭平原这些区域都要全面落实蓝天保卫战措施。”彭应登说,要在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基础上,把责任细化落实到各级政府,所有城市都要根据国家要求,制订达标计划,一城一策,根据自身情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优良天数综合考虑了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一氧化碳等6项主要污染物。“多种污染物要协同控制,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顾此失彼。”彭应登说,未来两年多时间,实现优良天数比例80%的目标难度不小,但只要付出艰辛努力,久久为功,希望很大。
  要像治理大气污染一样治理水污染
  以饮用水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为抓手,确保水质改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2017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7.9%,低于全年目标0.4个百分点。
  “衡量地表水质量有两个指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劣于Ⅴ类水体比例。”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2015年4月“水十条”发布实施以来,我国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相比于2015年,2017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提高1.9个百分点,劣于Ⅴ类水体比例降低了1.4个百分点。
  2017年改善目标之所以没完成,马军认为,原因在于相比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问题解决起来难度更大。“一方面,我国水污染形势依然严峻,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明显超过环境容量;另一方面,水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难度大,容易出现反复。一些地方地表水水质不仅没有改善,反而在恶化,而且反弹明显。”
  “客观地讲,类似于空气质量监测事权上收,2017年10月起地表水监测实施采测分离,事权逐步上收,也是造成改善目标没完成的因素之一。”马军说。
  如何进一步改善水质,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马军说,要围绕水环境质量改善,促进污染减排,把污染物总量降下来,同时要提高生态系统修复能力,尤其是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增强污染物接纳能力和净化能力。要继续深入实施“水十条”,稳定现有Ⅰ—Ⅲ类水体水质,提高Ⅳ类水体水质,继续减少劣Ⅴ类水体。
  他建议,以饮用水水源地、城市黑臭水体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水体整治为重点,倒逼相关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工作。要牵住工业污染“牛鼻子”,加快工业污水整治;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减少化肥使用,规范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加快建设城乡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正常运行;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进一步保护修复湿地,保障河流生态基本流量等。
  “要加大水质改善在政府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同时强化执法督察、流域统筹协调、科技支撑等。”马军表示,要像治理大气一样治理水,落实各项措施,确保2020年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70%的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记者 寇江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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