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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迎十九大|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3)

2017-10-16 17:4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部署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司法公开,健全接受外部监督制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2014年,检察机关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建成了统一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和结果;2016年,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微信平台,主动推送案件进展情况,由单向公开转变为双向公开;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运用新媒体深化检务公开,全国四级检察院已实现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全覆盖。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2015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最高检与司法部制定选任管理办法,在10个省区市试点由司法行政机关独立选任人民监督员。
  ——网上办案系统实现全流程监督。最高检研发部署了集办案、管理、监督、统计、评查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7年,最高检出台《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案件承办确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除绝密级的案件以外,所有案件承办确定工作应当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进行。
  5年来,检察机关还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司法改革任务,推动信息化建设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发展。
  截至2017年6月底,中央部署由最高检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最高检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有81项已完成或结项,正在试点的2项。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主体框架已基本确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改革深层次效应不断显现。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从改革中,人民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
  潮涌催人进,风正好扬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检察机关已蓄势待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更加成熟定型。(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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