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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局属管医院参加属地公立医院(2)

2017-07-19 08:33来源:体制改革司浏览:手机版

 

  (四)积极参加属地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医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当通过属地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鼓励委局属管医院联合组建或与地方医院联合组建采购集团,发挥批量采购优势,落实带量、带预算采购,进一步挤压药品耗材价格水分。率先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结算配送费用,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药品货款。

 

  (五)积极参加属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减少按项目收付费数量,扩大按病种和按服务单元收付费范围。积极探索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收付费改革,做好基础性工作和临床数据规范化工作。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数、入径率和完成率。积极参与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

 

  (六)完善医院收入分配机制。按照中央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完善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体现岗位差异,兼顾学科平衡,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健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突出岗位职责履行、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医疗质量安全、医疗费用控制、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等指标,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个人薪酬、岗位聘用、职称晋升挂钩。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七)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采取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强化医院内控制度、严格控制医院规模、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按照属地化原则,委局属管医院纳入属地医疗费用控制范围。

 

  (八)率先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医院章程,建立健全医院内部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办事程序等,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人才培养培训、科研、后勤、信息等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医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推进合理检查、用药和治疗。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财务信息公开制度。2017年7月底前,委局属管医院全部完成总会计师设立工作。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学科和教学基地建设,做好医学生培养工作。强化医院信息系统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率先建立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接口,实现互联互通。

 

  (九)率先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科学实施预约诊疗,实现分时段精准预约,推行实名制预约诊疗。根据患者就诊情况,灵活调配院内门急诊、住院病床、药房等医疗资源,打通影响患者看病就医体验的瓶颈环节。加强日间手术质量精细化管理,探索将部分住院服务转变为日间医疗服务,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缓解患者“住院难”和“手术难”问题。持续提升医疗质量,建立疑难重症、急性病多学科诊疗模式,加强诊区安全和患者隐私保护。加强护理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持续改善护理服务。加强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开展就医信息查询与推送、诊间结算等信息化服务,搭建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在方便群众就医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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