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文卫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

2017-07-19 08:32来源:国务院办公厅浏览:手机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为把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任务分工

 

  (一)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

 

  1.2017年10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涉企证照事项,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工商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之外,把能分离的许可类的“证”都分离出去,分别予以取消或改为备案、告知承诺等管理方式。(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出台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指导督促各地继续对权力和责任清单进行规范和完善。(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压缩负面清单事项,为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创造条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5.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要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对于看得准、有发展前景的,量身定制适当的监管模式;一时看不准的,要密切关注,为新兴生产力成长打开更大空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

 

  6.坚持依法治税,减少征税的自由裁量权,增加透明度,防止任性收税。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负责)

 

  7.落实和完善全面推开营改增政策,增值税税率结构由四档简并至三档后,要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持续释放更大减税效应。(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

 

  8.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