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行业法制 > 文卫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2)

2017-07-19 08:32来源:国务院办公厅浏览:手机版

 

  9.切实加强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各方面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全面清理整顿行业协会商会、各类中介机构收费项目,不合理的要取消,保留的要降低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2017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年内公布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抓紧建立全国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实行动态化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大审计、督查力度,对各类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

 

  13.放宽社会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定具体办法,抓紧解决健康养老、医疗康复、技术培训、文化体育等领域准入门槛高、互为前置审批等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今年再压减50%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对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不同部门许可事项,要加快清理合并。(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清理、整合、规范现有认证事项和收费,坚决治理认证乱象。加快推进认证机构与政府部门彻底脱钩,尽快实现认证结果的互认通用。(质检总局、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落实外商投资实行备案管理的开放、便利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

 

  (四)为公平营商创条件。

 

  17.建立完善企业和群众评判“放管服”改革成效的机制,主动对标先进评价标准,把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产品质量提升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18.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都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明规矩于前,画出红线、底线;寓严管于中,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施重惩于后,对严重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清除出市场。(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进一步健全随机抽查系统,完善相关细则,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及时公开企业违法违规信息和检查执法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工商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