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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走进法院“判案子”(2)

2017-07-14 12:36来源: 经济日报浏览:手机版

 

  人工智能避免了人的主观性,可以更科学地分析案情、更精确地适用法律,这是否意味着人工智能可以代替法官的裁判?事实并非如此。

 

  2016年3月,江苏南京市秦淮法院刑二庭庭长戴娟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当她将案卷材料导入“同案不同判预警系统”后,系统自动计算出适用于本案的量刑结果,2年有期徒刑。但是,戴娟却不想做出这样的判决。“如果我强行判决2年有期徒刑,被害人将得不到赔偿,而被告人可能也会面临家庭的解体,甚至出现孩子无人抚养的状况。”戴娟说。

 

  考虑至此,戴娟在系统“本案特殊情形信息”窗口中输入当事人双方签订谅解书、被告积极赔偿的信息后,系统显示出类似或相同条件案件的判决结果:大多为1年到1年半有期徒刑,缓刑1年到1年半执行。这个结果符合戴娟内心的判断。

 

  “真正打动人的是生动的事实,鲜活的生活,而不是法律本身。”戴娟说。

 

  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当徐兵在办公桌前落座之后,四五摞齐人高的卷宗资料仿佛瞬间将其“淹没”,而这几百册之多的卷宗都来自于同一个案件。

 

  “能否运用科技手段帮助法官减轻事务性工作,让法官专注于审判工作?”在一次工作会议上,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潮抛出了这个设想。2016年,贵州高院尝试引入专业大数据分析团队,对贵州全省三级法院的历史案件数据进行采集,形成案件大数据。

 

  目前,在贵州遵义市各基层法院立案的所有案件,首先要经大数据分析平台智能分案系统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自动进行繁简分流,简单案件分配给简易庭审理,复杂案件分配给合议庭处理。“传统案件繁简分流由立案庭法官进行,单个案件需要耗时十分钟,而借助系统只需5秒。同时,机器的识别准确率达到98%以上,比人工分案的准确率要高。”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肖军说。

 

  随着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的运用,在很多地方,法官不仅没有被激增的案件“淹没”,反而得到缓解,提高了工作效率。周媚荧是江苏苏州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书记员。两年前,一开庭她就紧张,生怕记录速度跟不上。而当引入“智能语音识别系统”之后,“现在说得再快我都可以轻松应付。”周媚荧说。记者获悉,智能语音识别系统可以实时将现场语音转化为文字,显示在电子笔录里。即使是本地方言,系统也能识别,庭审时间因此缩短了30%至50%。苏州中院民二庭审判长高小刚说,原来一个上午最多只能安排1个庭,现在可以安排2个庭甚至3个庭。“案多人少这个词汇,我认为必将成为历史词汇。”河南登封市人民法院院长赵洪印说。(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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