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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走进法院“判案子”

2017-07-14 12:36来源: 经济日报浏览:手机版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一个具体案件中,证据往往决定了有罪无罪、量刑多少的判决结果。如今,人工智能走进司法一线,通过证据标准的指引,通过对办案人员的辅助和倒逼,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防范冤假错案

 

  嫌疑人主动供述自己的杀人罪行,法庭却不予认定,背后的原因是什么?2014年上海,令某某在被审讯过程中,主动交代了两年前的一起杀人案件。根据其供述,警方找到了尸骨,残存衣服上的锐器创口也与供述吻合,但是法庭却没有认定这个罪行。究其原因,在于该案证据链上显现的重大缺陷。

 

  “根据现有证据仅仅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知道被害人的尸体埋在哪里,尸体是什么样子,但是没有证据能够证实是犯罪嫌疑人杀害了被害人。我们认为,这个案件的证据链还存在着不完整之处,没有达到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程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凌莉说。

 

  2017年2月起,上海高院研发团队运用大数据技术对上海原有3万余份刑事法律文书、9012件典型案例、1695万条司法信息资源进行比对、分析,通过人工智能的深度研究,针对梳理出的司法实践中取证环节的易发、多发、常见问题,制定了证据标准、证据规则,并把这些标准镶嵌进数据化的办案程序中,推出了“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

 

  在这个系统的倒逼下,“侦查人员从接受案件开始就必须按照规定来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侦查移送起诉案件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上海市高级法院院长崔亚东说,同时,系统还具有证据校验、审查判断等功能,及时发现、提示证据中的瑕疵和证据之间的矛盾,防止“一步错、步步错、错到底”的现象发生。这样一来,办案人员个人判断的差异性、局限性、主观性得到克服,证据审查判断的科学性、准确性大大提高。

 

  “人工智能的类似应用对于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具有重大意义。”崔亚东说。

 

  避免“类案不同判”

 

  路边假借手机打电话,却卷走手机逃之夭夭,这样的案件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曾发生过。然而,当搜索中国裁判文书网时,发现类似案件却有着不同的判决。有的定诈骗罪、有的定盗窃罪,定性的不同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

 

  对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历史上300多万件同类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形成了‘智审辅助量刑裁决系统’。这个系统对影响盗窃案判决的20多种情形、每种情形占多大权重都做了分析。当法官输入案件要素后,系统会在传统推送相似案例的基础上自动进行比对和运算,并对量刑幅度给出图形分析和数据参照。”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徐兵说。

 

  大数据给所有法官画出相同的“一把尺”,“类案不同判”的现象也就难再发生。数据显示,2016年,广州中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4.6%,改判、发回重审率,信访投诉率,再审启动率都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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