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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骗父5万元用来赌博父亲要求公证断绝关系

2014-11-12 12:41来源: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我没有这样的儿子,我要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我也没有这样的父亲,让他守着钱,和钱过一辈子吧!”日前,河南省新郑市辛店镇一村民李老汉拿着一张自己写的“断绝父子关系声明”,和恨铁不成钢的儿子小李一起来到新郑市公证处,要求办理“断绝父子关系”的公证。

    现年60多岁的李老汉膝下一个闺女,一个儿子,儿子今年30多岁,因为不务正业,前几年,小李和老婆离了婚。也许是因为感情事业不顺利,这几年小李结交了一群社会青年,经常在外面花天酒地,还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为此,李老汉没少贴补这个不务正业的儿子。曾经有一次,小李告诉李老汉,他想和一个朋友开一间店,只需投资5万元,朋友负责经营,每月至少能收入三四千元。在小李的花言巧语下,李老汉把5万元给了小李。李老汉没想到的是,小李竟将这些钱全部用来挥霍和赌博,不到3个月,5万元吃光花净。当小李再次向父亲要钱时,李老汉坚决拒绝再给儿子钱,两人为此吵作一团。

    在新郑市公证处,李老汉拿出了有儿子签名的“断绝父子关系声明”,声泪俱下地讲述了自己的处境,并请求公证部门为他“主持公道”。在李老汉写的声明书上,公证员看到:父子俩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和纠纷,已经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双方自愿解除父子关系,从今以后无任何关系,口说无凭,特签订声明书为证。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诉李老汉和小李,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出生的事实而产生的,并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通过相关的法律程序而加以人为解除或终止。同时,公证员义正词严地告诫小李,鸦有反哺之情,羊有跪乳之恩,根据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子女即使再混,也不能以断绝父子关系为由而拒绝赡养老人。随后,公证员向李老汉父子作出解释,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儿子不孝顺、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完全可以通过遗嘱公证,把自己名下的财产赠送给对自己尽赡养义务的其他人,剥夺儿子的继承权。

    新郑市公证处提醒说,近年来,公证越来越多地为市民所接受,如果是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公证,公证处可依法为其办理;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法律的“另类公证”,则一概予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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