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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祖名等吸毒被抓均系警方通过群众举报获知线索

2014-09-20 12:28来源:京华时报浏览:手机版

房祖名等吸毒被抓均系警方通过群众举报获知线索

本网讯  京华时报(记者周鑫)近日,北京警方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从9月10日起正式实施。对发挥重大作用的一级线索,将给予1万元以上奖励。

据悉,宁财神、张默、柯震东、房祖名等明星吸食毒品被抓获,都是警方通过群众举报而获知的线索。

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了解到,设立奖励办法主要是为了调动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积极性,规范举报涉毒违法犯罪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的奖励工作。

今后,只要向北京市公安局举报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或者对发现及抓获违法犯罪人员、侦破毒品案件、预防制止毒品犯罪行为给予了直接的帮助,公安机关在查证核实后,都会根据案件性质、缴获毒品数量、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后进行奖励。

■涉毒物品

1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它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

3国家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

【评定奖励】

公安机关对评定为一级线索的给予1万元以上的奖励,并视发挥的实际作用(涉毒团伙人数、缴获毒品数量等)确定最终奖励数额,上不封顶;对评定为二级线索的给予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对评定为三级线索的给予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

【奖金领取】

对符合奖励标准的,由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举报人应在接到通知3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或委托他人领取。匿名举报且无法联系举报人的,不列入奖励范围。因对举报线索处置环节属涉密内容,故不接受举报人对奖励情况的咨询。

【法律责任】

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所知的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情况,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在查证、宣传、奖励等工作中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数据发布】

据统计,今年以来,北京警方共计接到群众举报涉毒违法犯罪线索1675条,同比增加了18.5%。据此破获毒品违法犯罪案件416起,抓获涉毒人员537人。

据悉,宁财神、张默、柯震东、房祖名等明星吸食毒品被抓获,都是警方通过群众举报而获知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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