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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扮演歹徒“砍杀”民警

2014-05-14 12:59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两名“歹徒”突然挥起钢刀,猛砍过来!民警瞬间拔枪、上膛、瞄准,“啪、啪”两声枪响后,“歹徒”被击伤倒地。

  5月12日,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民警训练基地,多个模拟实战正在上演。这已是天津公安今年举办的第四期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培训班。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23日,天津市公安局启动依法使用武器警械专项训练培训班,预计年内将采取分级分类培训形式,举办27期培训班,培养1000余名武器警械专项训练教官。

  武清分局警训队队长殷少鹏,是培训班第一期学员。他回忆说,一次训练中,他手拿盾牌还没反应过来,教官的刀就朝他砍来,他的第一反应是,拿着盾牌跑。后来,他知道,跑的伤害可能更大,运用好武器,结果就完全不同。

  “过去的训练停留在静态射击,压好子弹的枪摆在桌上,怎么操作都不太清楚。现在,这些操作完全自己做。”殷少鹏说,培训课程都是基层一线民警执法执勤中最常用到的,比如一些民警盾牌使用不当,会造成自己受伤。培训告诉民警很多细小技巧,发挥好警械的作用。

  训练现场,学员们都身着厚重的防爆服。这是为了避免受伤,“因为刀子棍子随时可能打在身上”。学员们坦言,他们更喜欢这种实战培训。“训练可能受点小伤,但可以避免执行任务中流更多血。”

  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是警察的职业特征,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必须承认,一些民警对用枪还有种种顾忌,表现为不敢用、不会用、不善用。执勤中遇到抗拒该出手时,却缩手缩脚。”天津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处副处长刘贵良直言,这让领导头疼,也让百姓气愤。

  如何确保民警关键时刻能拔出枪?去年起,天津市公安局就已举办多期培训班,培训重点锁定在武力使用课程上。

  刘建宝是武清分局王庆坨派出所民警,也是去年武力使用警械培训班学员。结束6周培训回到岗位第一天,他学的招法就派上了用场。

  那天,刘建宝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盘查路边一辆可疑车辆。他刚走过去,嫌疑人就驾车冲了过来,他迅速躲闪开,果断开枪击中轮胎,嫌疑人被抓获。经查,嫌疑人是河北某重大抢劫案在逃人员。

  “民警为什么这样果断?因为他心里有根,知道这时候拔枪不违法,也对自己用枪技术有信心。”刘贵良自问自答。

  经过专项培训,学员们过了法律关,知道枪支什么时候该用,什么时候不该用;过了技能关,会熟练使用武器警械;过了心理关,临危不乱,处危不惊。

  刘贵良特别提到,要将强化心理训练引入对抗性实战。“让民警更多看到刀砍来的真实状况,感受到刀砍来的力量。民警在如此刺激、高压的心理状态下,依然能够迅速准确作出反应,是训练的最终目的。”

  “经过培训的民警,既是基层一线开展武器警械使用专项训练的师资,也将作为敢用、会用、善用武器警械的业务骨干,在反恐处突、治安防范、街面巡控等任务中发挥重要作用。”刘贵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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