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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中国信访“信升访降” 吁制定国家信访法

2014-04-20 12:16来源:中国新闻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国家行政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和社科文献出版社18日联合发布的《社会体制蓝皮书》指出,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信访形势呈现出“信升访降”的良好趋势。但是,随着改革深入,信访工作诸多改革难题待解,走法治化道路是深化和完善信访制度改革的根本途径,需要制定统一的国家性信访法。

信访制度改革加速推进 “信升访降”趋势显现

2013年,包括网上信访、取消信访排名等,中国信访制度的改革创新引来舆论关注。18日发布的这本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2014)》,专门分析了中国信访制度改革的诸多问题。

蓝皮书主编、国家行政 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主任龚维斌指出,2013年,信访制度进行了多项改革,主要表现在探索实行网上信访受理制度、改革信访情况通报办法、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三个方面。

正如作者所言,2013年7月1日,国家信访局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内容,受到社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这份报告提供的数据显示,从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到当年11月底,国家信访局平均每一个工作日受理的投诉在1200件以上,有14个省份网上的投诉量超过了同期群众来信量。报告称,“这说明越来越多的群众开始接受并且选择以网络作为反映诉求的首选方式”。

除了网上信访受理制度探索,自2013年2月起,中国官方取消信访排名通报(即对各地重复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的排名和通报),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向地方通报进京非正常上访情况,一些地方也陆续开始取消信访考核和排名。

报告称,取消信访考核和排名后,上访人数不再与当地政府信访工作评价直接挂钩,推动了地方政府把信访工作重点从以往以“控访”“截访”侵犯群众信访权益,转为依法维护群众信访权利,为群众信访提供服务。

此外,2013年12月开始,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采取“不受理、不交办、不协调”,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报告称,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从信访工作中剥离出去,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在多项改革并举的作用下,报告引用数据称,2013年1月至10月,信访总量是604万件人次,同比下降2.1%,来信数量上升3.8%,来访批次、人次分别同比下降2.1%和3.2%。群众来信中,给党委政府提建议的比例提高了3.8个百分点。中国的信访形势总体平稳,信访形势呈现出“信升访降”的良好趋势。

“改革信访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意见表达和诉求表达的权利”,龚维斌说。

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 改革存诸多“硬骨头”

虽然,2013年中国信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得到进一步推进,但是,作为一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改革,当前一些中国信访工作中存在的诸多改革“硬骨头”也亟待面对。18日发布的蓝皮书同样专门论述了当前中国信访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报告称,当前中国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横向上看,党委系统、人大系统、政府系统、政协系统、司法系统、军队系统和群团组织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均设有信访工作机构;从纵向上看,已经形成了从中央到省、市、县四级信访工作机构网络体系,并进一步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社区,基本上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访工作网络。

“中央信访机构与中央各部门及地方信访机构之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中央直属部门的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强制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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