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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绍泽代表指出 设公祭日符合法律

2014-03-10 12:35来源: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绍泽代表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符合法律也符合国际惯例。

  陈绍泽指出,以立法形式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是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杀戮的死难同胞,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据了解,从1994年开始,江苏省和南京市会在每年的12月13日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但这些活动目前都停留在地方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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