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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平南“10·28”警察持枪杀人案春节后开审 

2014-01-30 12:58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南宁1月30日(记者邹婷玉)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广西平南县“10·28”警察持枪杀人案,29日,贵港市委政法委公开回应称,此案已由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预计春节后开庭审理。

    贵港市委政法委表示,平南县“10·28”枪击事件发生后,贵港市政法各部门即启动司法程序。目前,此案已由检察机关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司法机关正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办理,预计春节后开庭审理此案。

    此前,据贵港市公安局通报,2013年10月28日,广西平南县大鹏镇发生一起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民警胡某酒后在大鹏镇一家米粉店购买食品时,开枪将女店主吴某及其丈夫打伤,吴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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