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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发布打击传销行动十大案例

2013-09-28 09:01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湖南省公安厅发布2013年打击传销行动十大案例

    法制网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王悦

    9月22日下午,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打击传销行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发布会上,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刘岳兵通报了2013年湖南省公安机关打击传销行动十大案例。

    一、长沙“1.12”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1月13日,长沙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1500余人,在市内5个城区同时展开“1.12”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收网行动,共捣毁传销犯罪窝点378个,刑事拘留传销骨干成员128人,教育遣散参与传销人员近4000人,查扣涉案车辆6辆。

    经查,“1.12”组织、领导传销团伙从福建发起,于2011年6月左右流窜到长沙市开福、雨花等地,以“纯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业”、“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长沙市绿化工程”等名目,陆续骗来江苏籍人为主的外地人,现已发展传销人员4000余人,涉案金额近2亿元。该传销团伙采取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等手段,使用“五级三阶晋升制”方式进行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其级别由高至低分别为总监、老总、总管、经理、业务员五级。其资金运作和利润分配模式是:发展“新人”加入时按3800元人民币/份的申购标准,申购名义上是申购产品,实际并无实物购销。参与传销人员通过自己申购份数或发展“下线”人数,从而获得相应的传销级别。各级别的传销人员在发展下线传销人员时按不同级别获得提成,级别越高提成比例越高。根据这种传销“利润”分配模式,无论哪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发展“下线”,“下线”缴纳的申购款,最终都只有其中的52%被5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分别获取,其余48%全部落入该传销团伙的最高层。

    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73人,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二、长沙“4.09”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5月12日,长沙县公安局成功破获“4.09”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打掉一个1200余人的特大传销团伙,抓获传销违法人员140余人,其中骨干成员16名,查扣银行卡80余张、作案车辆2辆,初步查明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该传销组织对新加入的人员宣称正在从事“连锁经营”,实则是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同时,要求新人必须“申购”不存在的“资格”方能加入,每人至少申购一份“资格”为3800元,最多可以“高起点申购”21份“资格”为69800元,每人最多发展三人成为自己的下线,按照每人及其下线“申购”的所有“资格”份数作为划分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老总五个级别。在该团伙中,犯罪嫌疑人何某某等人分别担任为“能力配合”、“教育总监”、“经晨总监”、“自律总监“、“自律配合”、“经晨配合”等职位,均已达到传销组织中的“老总”级别。

    目前,该传销犯罪团伙的16名骨干成员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三、怀化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5月21日,怀化市溆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了刘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2011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在长沙、邵阳、怀化等地以投资GUG联合矿业公司为名,向会员宣传,购买虚拟的美金,在公司网站(WWW.GUG-INT.COM)注册,即可获取会员账号,成为公司会员。注册会员级别分为六级,对应投资人民币为3500元、17500元、35000元、70000元、210000元、350000元。会员一方面通过在公司网站里炒纸上黄金可以获得12%的月利息;另一方面,通过发展下线可以获得新入会会员注册资金10%的佣金提成,并根据下线人数数量可获得其发展会员总注册资金0.5%-0.25%的领导奖,1%-5%的级差奖。至案发,该团伙传销违法犯罪涉案金额达1000万余元,已发展会员达2800余人。

    目前,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四、长沙厥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5月29日,在湖南公安厅打传办的统一调度指挥下,长沙市公安局经侦、网技支队和开福区公安分局420名警力以及开福区工商、街道和综治人员400余人,对开福公安分局侦办的厥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统一开展收网行动。行动中,共捣毁传销窝点160余个,抓获传销组织骨干45人,传唤审查126人,遣返传销人员600余人,扣押涉案车辆3辆、电脑24台、银行卡300余张和传销宣传资料大宗,涉案金额近亿元。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厥某某等人巧借“连锁经营”的名义,采取“拉人头”的手段,使用“五级三阶晋升制”方式,在长沙市开福区洪山桥、月湖等地,组织、领导传销犯罪活动。

    目前,该传销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有39人已被逮捕,4人被监视居住,2人被取保候审,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五、岳阳白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6月8日,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区分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了白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经查,以犯罪嫌疑人白某某为首的传销团伙在岳阳以“天津天狮”公司销售产品的名义发展会员,要求参加者购买一份2800元的产品即可获得会员身份,以会员身份继续发展下线即可获得370元/单的返回提成。该营销模式实际上就是鼓励、指使会员拉人头入会,涉嫌传销犯罪。该团伙在强迫何某加入传销组织、配合传销洗脑活动被拒绝后,对何某实施体罚,造成何某窒息死亡。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发展会员涉及湖南、广东、湖北三个省份的多个城市,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白某某、童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六、常德王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7月16日,常德市安乡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王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传销骨干成员18人,传唤审查一般参与传销违法人员96人,捣毁传销窝点2个,扣押车辆4辆,查扣、冻结赃款420多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康力多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1年10月21日与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借用康力医药公司的影响力,在全国各地吸收会员。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王某等人以介绍公司产品的名义对听课者进行洗脑培训,然后以购买产品取得会员资格的方式,要求老会员发展新会员,老会员从新会员的会员费中以直接推荐奖、组织对碰奖等形式进行返利而获取利益。至案发,该传销组织已发展会员12000余人,会员遍布湖南、江西、广东、福建等省,涉案金额7000多万。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18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七、张家界傅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7月22日,张家界慈利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该县工商局移送线索,成功破获傅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案,抓获傅某某等7名传销骨干成员,扣押涉案电脑3台、传销资料12份、车辆2台,冻结资金账户1500万元,捣毁了该网络传销组织在广东中山市的总部。经查,犯罪嫌疑人傅某某于1992年注册成立中山某某虫草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饮料、健身器械、化工产品、仪器仪表等。2013年1月9日开始,傅少杰等人通过建立网站开通网上交易平台吸纳会员,以“拉人头”返利激励会员发展新人员认购该公司产品的传销模式,在全国发展了5000多名会员,涉案金额高达4500余万元。

    目前,该传销团伙7名骨干成员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八、北京致明德公司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7月29日,郴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网技支队、苏仙分局共组织81名民警,分成4个抓捕小组前往北京、山东、重庆、福建四地开展抓捕行动,成功抓获该传销组织骨干成员34名,查扣涉案资金70万余元,美元5.9万元,车辆7台。经查,该公司自2010年8月,公司负责人邹某某、王某某引进管理团队,通过互联网推行“三线轨迹制度”向全国发展会员,要求以4990元的价格购买一套“五清通体组合”取得会员资格,然后要求老会员发展新会员,老会员从新会员的会员费中以直接推荐奖、对碰奖、领导奖、级差奖、荣誉积分、重复消费奖,零售奖等多种形式进行返利而获取利益。该公司传销团队已经发展会员达20000余人,涉及湖南、山东、福建、云南等省,涉案金额达2.1亿。

    目前,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34名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九、湘潭欧阳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7月30日,湘潭市湘潭县经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老总级的传销头目),涉案价值达3000余万元。经查,2012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欧阳某、宋某某等九名老总级别的传销头目以“资本运作”、“自愿连锁经营”为名在湘潭县射埠、河口、花石、中路铺等乡镇以虚拟的份额作为“产品”,采取拉人头的方式大肆发展下线人员到安徽合肥、湖北襄阳等地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目前,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之中。

    十、长沙亮碧思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2013年8月11日凌晨2时许,长沙市宁乡县公安局协同广东省珠海市公安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公安局、广西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公安局在广东珠海、湖南长沙、湖北随州、广西南宁四地对“亮碧思集团有限公司(香港)周某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发起了集中收网行动。四地警方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抓获传销骨干成员14名,摧毁传销窝点13个;教育、遣返一般参与传销人员1000余人;查封冻结资金2000万余元,扣押涉案车辆12台。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伙同杨某某等人在珠海共同创立了“大汇爱团队”传销组织,然后在“大汇爱团队”下分别创立了“汇爱团队”(原名为“胜利光辉”)和“梦想成真”两个传销团队。两个团队以营销亮碧思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为幌子,发展湖南长沙、益阳、湘潭、岳阳等地和广东、广西、湖北、四川、安徽等地数千人在珠海从事亮碧思公司的传销活动,发展的层级关系已达20余层,涉案金额达3.3亿元。

    目前,长沙市宁乡县公安局对周某某等1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法制网长沙9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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