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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捣毁一特大传销组织 跨28省份涉案过亿元

2013-09-12 18:32来源:新华网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原标题:一近7000人传销组织被摧毁

    涉及28个省份涉案金额逾亿元 有关账户已被警方冻结

    今天上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向媒体披露,在公安部经侦局、市局的统一协调部署下,成功侦破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冻结本市、外省的涉案公司和个人的银行账户,查扣涉案公司位于北京的犯罪网络。

    “拉人头”收会员费

    今年3月,上海公安经侦部门接到工商部门线索移送材料,反映本市某企业有组织、领导传销的嫌疑。侦查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企业以推广化妆品、保健品等商品为名,采用“拉人头”收取会员费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4月,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经进一步侦查,该企业及其相关联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某,经营模式为:发展客户认购商品(从3800元、8800元到15000元不等),让其加入并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同时,该企业银行账户有大笔资金转账至刘某在外省市的私人账户。警方初步判定,该案传销组织严密、涉众面广、涉案资金量大。

    上海公安部门立即组成专案侦查组,迅速查明该传销组织的核心成员、骨干成员、犯罪网络、层级构架等基本情况,一个涉及28个省份6900余名传销人员、涉案金额逾亿元的刘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浮出水面。

    5月2日凌晨,市局经侦及相关部门联合实施集中收网,成功侦破此案。该组织在江苏、浙江、安徽等多地还有骨干,专案组提请公安部经侦局统一指挥,成功发起跨省联合打击行动。

    传销犯罪涉足网络

    承办民警表示,本案具有涉案人员多、地域广、金额巨大、作案手法隐蔽等特点,涉案人员组织结构严密,反侦查意识极强。

    目前,传销犯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个是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另一种是网络传销。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是过去传销犯罪的主要形式,通过举办讲座对参与人员洗脑,引诱参与人员缴纳入门费、加入传销组织。

    网络传销是逐渐出现的一种新形式,传销组织在网上设立电商平台,对外销售价值与价格远远背离的商品引诱他人参与传销组织,并通过宣传奖励规则,诱使他人积极发展下线。

    提醒

    甄别传销有窍门

    警方提醒市民,面对传销要头脑清醒,切勿因贪图一时小利而害人害己;万一误入传销组织,要学会自我保护,积极寻求警方协助;遇到胁迫、非法拘禁等暴力手段的传销组织,千万不要硬碰硬,要通过与其周旋、佯装顺从等方式寻机逃脱。

    面对网络传销时:首先要甄别电商平台的真伪,尽可能通过大型的电商平台去购买产品,传销的电商平台并非是以销售产品来盈利的;其次要比较商品价格,一般传销的电商平台商品价格往往有虚高的情况,而且货物没有退货保障,而普通的电商平台商品的价格往往低于市场零售的价格;最后要注意通过电商平台注册会员时是否需要填写推荐人,一般来说普通电商平台是不需要填写推荐人这项,而传销电商平台必须要填写推荐人一栏,目的是用以统计发展人员数量来获取返利。

    市民若发现传销犯罪线索,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尽早挽救参与人员,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传销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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