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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贪官忏悔:收到30万行贿巨款 想退却心不甘

2013-09-11 10:17来源: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忏悔人:陈邦舜(副县级)

原任职务:四川省阆中师范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5月29日,陈邦舜被阆中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犯罪事实:陈邦舜在担任阆中师范学校校长兼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90万元。

退回礼品自以为挡住了诱惑

从1987年7月大学毕业分配到阆中市洪山中学任教开始,我一直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曾经的我一门心思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我曾经和同事们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办学困难,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辉煌。当时的我把组织和领导的信任化为工作动力,一心想干出成绩回报组织和领导的关怀。我的努力没有白费,事业上顺风顺水。也许是事业上过于顺利,使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开始了自我放逐。

2006年9月,阆中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保宁中学迁入阆中师范学校,由我担任保宁中学迁入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07年,保宁中学搬迁工程项目经公开招标,由王某某挂靠的阆中市教委建筑公司中标修建。工程竣工后,还有尾款和利息大概200余万元未支付。

为了及时拿到这笔款,王某某屡屡向我示好:替我买下我看中的一台等离子电视机和一套音响,当时价值约3000元。他又在成都一家商场为我选购了一件西服上衣、一条皮带、一双皮鞋和公文包,总价值约5000元,还给我订做了一套西服。之后不久,给我和妻子分别选购了一款手机,总价值5000余元。再后来,他从香港给我女儿买了一部价值3000余元的数码相机。这些物品,我除了把相机上交学校使用,定制的一套西服没有付钱外,其他物品的钱我陆续退给了王某某。当我暗自庆幸自己没有被金钱迷惑时,却不知真正的陷阱正等着我,并让我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收到巨款想退却又心不甘

2009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王某某把我约到阆中市滨江路,开门见山地对我说:“陈头儿,马上要过年了,给你拜个年,这是我的一点儿心意,请你收下。”我推辞不要。王某某又说:“没啥子,就是一点儿心意。”说完,他把事先准备好的一个袋子放到了我的车里。我以为是土特产,就没有再推辞。之后,我们各自开车离开。回家后我才发现,口袋里竟然装的是现金,而且有30万元。这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钱,突然天上掉下馅饼,我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30万元相当于自己近5年的收入;害怕的是,万一事情败露后果不堪设想。我想将钱退回去,但又心有不甘。最终,我决定把这笔钱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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