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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不等同

2013-10-13 22:10来源:新法日报浏览:手机版
本网讯   网友“王盼”:我在单位工作8个月了,单位到现在也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想辞职,但是单位说按照就业协议书的要求,得交2000元违约金。请问,就业协议书和劳动合同是不是同一性质的?


  江西赣江律师事务所张艾律师:用人单位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不属于劳动合同,两者不具同一性,单位没有权利让员工承担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在一个月之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的次日起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双倍工资,并且办理五险一金。(文字整理/实习生邱素兰记者淦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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