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出狱 于欢:后悔触犯法律

2020-11-20 13:02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杀死辱母者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二审认定防卫过当判处5年有期徒刑;于欢:后悔触犯法律,代价很大
  11月18日,新京报记者获悉,“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已减刑出狱。
  11月18日下午,于欢代理律师殷清利及于欢家人告诉新京报记者,于欢已减刑、提前出狱回家。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6年4月14日,山东聊城冠县女企业家苏银霞及其儿子于欢被催债队伍骚扰,催债者辱骂、侮辱苏银霞,于欢目睹其母受辱后使用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受伤,之后,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后于欢提出上诉。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20年11月18日上午,在狱中度过1678日的于欢回到自己位于山东聊城的家。
  昨日下午,新京报记者对话于欢。
  后悔触犯了法律
  新京报:什么时候到家的?
  于欢:18日上午开庭,当庭宣判释放,当天上午11点左右到家。
  新京报:怎么看四年前自己的举动?
  于欢:现在看当时的话,感觉当时有点冲动,自己的行为带来了伤亡,给被害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了痛苦,无法弥补。后悔触犯了法律,代价很大。对我妈妈那边,我只求她不怪我就行了。
  新京报:事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全国关注,你是什么时候知道自己的事情有这么大关注度的?
  于欢:律师来看守所会见的时候和我提了媒体和网友的关注,我感觉,应该不会吧,有点不相信。
  新京报:对于吴学占涉黑团伙、对那些催债人你怎么看?
  于欢:这几年国家扫黑除恶力度很大,一个人如果一直做违法的事,肯定不能长久。但虽然说他们有过错,我的做法还是有点重,带来了那么大伤害。
  新京报:对自己由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有什么看法?
  于欢:判无期的时候真的心如死灰,改判到五年,是个巨大改变,我可以在年轻的时候回到家,为家做贡献。谢谢党和国家的政策,也谢谢媒体的报道和广大网友持续的关注,如果没有你们,我可能没法坐在这里说这些话。
  感谢法律的健全
  新京报:在狱里生活状态怎么样?
  于欢:也休息也劳动,总体很充实。想家人,也想尽快恢复自由,渴望无拘无束的生活。
  我在监狱里表现还算优秀,原本2021年4月14日刑满,减了4个多月的刑期。
  新京报:在监狱里给家人写了很多信?
  于欢:对,当时只能通过信件和家里人聊天。
  新京报:有没有想过自己出来后要做什么?
  于欢:跟家人表示感谢。
  新京报:在监狱里喜欢看小说?
  于欢:读了阿耐的小说《大江大河》,我感觉读小说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带入另一个环境和视角,暂时忘记自己在监狱里失去自由的身份,放飞自我。
  新京报:听说在狱中还考了营养资格师证书?
  于欢:对,过几天给母亲尝试搭配一下食物。因为我失去自由前刚踏入社会,很多东西都不懂,这次也想尽快多学一点东西,给家庭和个人做出一点贡献。
  新京报:回家后有什么计划?
  于欢:刚回家我对很多事情都不了解,想先熟悉熟悉,适应适应环境,再根据自己的情况作出决定。暂时也不急着工作,马上也要过年了嘛。
  新京报:有感觉到社会的变化吗?
  于欢:变化很大,县城里的高楼变多了,车流量变大,和我之前认识的县城有很大的变化,感觉城镇化进程加快了。生活中的话,以前,虽然有智能手机和微信,我用现金比较多,现在买菜都是支付宝、微信付款,看到后我还是觉得挺好的,我也想尽快熟悉适应环境,熟悉信息社会。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