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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揭露虚假仲裁让公司避免200余万元损失(2)

2020-11-11 15:1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此外,李某等人仲裁调解的金额也明显超出了法定标准,仅李某一人的经济补偿金就超过法定标准30余万元。 
  经过一系列调查,检察官认为,这是企业高管向公司隐瞒重要信息、骗取企业公章、虚构代理关系的系列虚假仲裁案。该案隐蔽性强,且案件涉案金额较大。因这8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导致企业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无法周转,已给企业造成了不利影响。 
  检察官认为,该案存在刻意隐瞒辞职情况、骗取公章虚构代理关系、协议内容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等“三宗罪”,且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中,有的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等明显超出顶格法定标准。仲裁结果缺乏该公司真实意思表示,系李某、韩某以“相互代理”的手法恶意串通,系虚假仲裁。 
  仲裁调解书被撤销 
  案件有了结论,但还有一个问题,也让检察官深思:为何李某等8人如此顺利就拿到了有利于自己的仲裁调解书呢? 
  检察官发现,区劳动仲裁委在仲裁调解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对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尽到谨慎审查责任,未依法确认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是否合规,尤其负责该8起案件的还是同一仲裁员。 
  2020年6月13日,检察院针对上述8份调解书的问题向区劳动仲裁委发出检察建议。24日,区劳动仲裁委撤销原仲裁调解书,并将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进行重新审理。随后,法院裁定终结对该仲裁调解书的执行。 
  同时,通过仲裁委的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8月底,通过劳动仲裁委仲裁庭再次开庭审理,李某在仲裁委主持下重新与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由公司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李某工资40余万元。其余几人也正在调解过程中。 
  仲裁委表示,虽然公司欠薪是事实,但讨薪的方式有误,将在调解完成后再对几人酌情处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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