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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织密网——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如何健全完善?

2020-08-19 11:31来源:人民日报浏览:手机版
  激浊扬清织密网(中国制度面对面(15))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如何健全完善?
  2020年1月中旬,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召开之际,一部5集电视专题片《国家监察》在央视播出,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引起网民持续热议。“专题片看点满满,这些贪污国家财产、损害群众利益的贪官被查,真是大快人心”“对公职人员是警示震慑,对老百姓是宣传普及”……从这部片子中,我们看到了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显著成效,也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巨大威力。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构筑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之网,必须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推进监督全面覆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这是对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出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勇立时代潮头的重要保障。
  一 全领域高擎监督“探照灯”
  “监”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本意是以水为镜映照自己,后引申为监察和监督的意思。几千年来,其字形几经演变,但核心意思一直沿用至今。
  监督是一个国家、一个政党保持生机活力的根本所在。经过长期的发展,我们形成了一套严密完整、行之有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我们与其他国家的监督相比较,既有相同之处,又有许多独特做法。比如,强调党纪严于国法、党和国家一体监督、勇于自我监督等。因为我们党长期执政,党内监督有力有效,其他监督才能发挥作用。中国共产党是从自我革命的高度来看待监督这个问题的,通过加强监督,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制约和监督权力作为保持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保障,以党内监督带动促进其他监督,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四个全覆盖”格局,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到走向“有效覆盖”,构建起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监督之路。
  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已由前期的夯基垒台、立柱架梁,中期的全面推进、积厚成势,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健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的主要任务,就是在重点抓好党内监督和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基础上,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进一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自我监督是执政党面临的普遍难题,是国家治理的“哥德巴赫猜想”。我们党解决这个问题,根本要靠敢于自我革命这个政治品格,通过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使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在我国,95%以上的领导干部、80%的公务员是共产党员,他们构成了代表人民行使公权力的中坚。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是第一位的。强化党内监督的主导作用,必须突出政治属性,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和常态化,确保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确保“关键少数”真正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是监督的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着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成为名符其实的监察“铁军”。充分发挥好纪委监委的监督职能,就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保证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完善派驻监督的体制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质量,切实发挥好“前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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