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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蓝文全严重违纪违法案剖析(3)

2020-07-22 08:56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手机版

  2019年,蓝文全听到消息,与他交好的某领导要出事,他因此惶惶不可终日,但心存侥幸的他仍然没有幡然醒悟。
  “他自作聪明地将巨额涉案款以朋友的名义‘借’给一名上市公司老板。他打的如意算盘是,如果自己出事可以隐匿违纪违法所得,如果平安无事还能赚点利息。”审查调查人员告诉记者。不仅如此,他还将200万元现金藏匿在其姐姐家的水缸里。审查调查组的同志找到这些钱时,部分现金已经发霉变烂。蓝文全说从小是姐姐供他读书,这200万元原本是打算用来给姐姐家盖房子的,以报答姐姐的恩情。殊不知,爱非其道,他不仅没有报答姐姐的恩情,还让其陷入了痛苦之中。
  “我知道,今后人生最美好、最宝贵的自由将与我无缘一段较长的时光……”贪婪无度,抽身悔迟,现实让蓝文全明白,只要干了违纪违法的事,终究躲不掉纪法的惩处。(海南省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对本文亦有贡献)
  量纪量法分析
  2019年7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交、群众反映的蓝文全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初核。同年8月,经海南省委主要负责人同意,省纪委监委对蓝文全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审查调查,蓝文全存在以下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问题。
  在违反党的纪律方面:蓝文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从事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放贷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蓝文全前述有关行为,亦构成职务违法。
  在涉嫌犯罪方面:蓝文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打击违法建筑、广告牌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蓝文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公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2020年3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蓝文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4月,蓝文全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19年,蓝文全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招标、违法建筑处置、临时建筑许可、广告牌审批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或者承诺为其提供帮助,收受公司及个人所送好处费1448万元人民币、100万元港币和1万美元,折合人民币共计1541万余元。6月18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蓝文全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万元。(王珍)
  纪法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第二十七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
  第八十八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第九十条 ……
  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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