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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白顺兴决定逮捕

2019-12-10 18: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12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一案,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对白顺兴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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