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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9-09-29 19:06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天津9月29日电(记者尹思源)记者29日从天津市纪委监委获悉,天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原主任高连欢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5月,高连欢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江苏省南京市参加研讨会期间,在当地某饭店内接受某制药公司副总监赵某某等人宴请,高连欢等人饮用茅台酒1瓶,餐费4771元均由赵某某支付。高连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高连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北辰区发展改革委原副主任王树林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底公车改革后,时任北辰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树林配备的公车被封存上交,但其仍保管1张公务加油卡,并多次持该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2017年3月,王树林调离区发展改革委后,仍继续使用该卡进行个人消费,累计金额1万元。案发后,王树林将违纪款全部退缴。2019年7月,王树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清区财政局国资科科长李贵友违规操办婚宴问题。2018年9月,李贵友将其子婚礼筹办宴席13至14桌的情况进行了报备。2018年10月14日,婚宴实际安排宴请28桌,超过了报备桌数且未向组织汇报。此外,李贵友在其子婚礼前,先后2次另行宴请管理服务对象共计3桌,并违规收受礼金共计1.1万余元。2019年7月,李贵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责令退还。
  蓟州区林业局森林植物检疫站站长叶永利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至2018年,叶永利以解决该站职工工作中误餐、私家车使用等费用为由,在口头告知该站其他负责同志后,指使该站财务人员先后4次套取森林植物有害生物除治专项补助资金共计9.7万元,用于给本站职工发放补助。2019年6月,叶永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上述款项已全部清退。
  南开区华苑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冯颐违规接受业务往来单位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4月27日至29日,冯颐借调于南开区卫计委医政科期间,借赴山西省太原市参加学术会议之机,接受某药业公司的安排,到旅游景点游玩,相关费用由该药业公司承担。2019年4月,冯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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