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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打赢蓝天保卫战 珠三角打造大气污染防治样板

2019-09-29 17:55来源:生态环境部浏览:手机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社会各界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这个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正面典型,生动展示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和取得的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广这些好经验好做法,特撰写10篇典型案例文章,以期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珠江三角洲(以下简称“珠三角”)是我国经济最活跃、人口最密集的区域之一,工业化、城市化水平较高。在经济率先高速发展中,珠三角较早地遭遇了大气污染等环境问题。
  面对压力与挑战,广东不回避、不退缩,大胆实践、大胆探索,以珠三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为突破口,努力探寻经济发展先行区大气污染防治之道。
  在经济保持快速增长的同时,广东省取得了蓝天保卫战的阶段性胜利,实现了全省环境空气质量自2015年起连续四年整体达标。2018年珠三角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已从全国大气污染防治三大重点区域“退出”。珠三角蓝天保卫战的成功实践,为经济发展先行区实现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提供了有益的探索和宝贵的经验。
  高位推动,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珠三角大气污染表现出显著的区域性,城市间大气污染相互影响明显,仅从行政区划的角度考虑单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难以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开展城市之间的区域联防联控,是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的必要机制和有效手段。广东省委、省政府全面统筹、高位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立了三个层面的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对标国际,建立粤港澳大珠三角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托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制度,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空气质素管理计划(2011—2020年)》,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合作。2014年,粤港澳三地共同签署了《粤港澳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合作协议书》,把环保合作由粤港、粤澳、港澳双边合作推进到粤港澳三边合作。目前,生态环境部牵头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包括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治。
  立足区域,在全国率先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08年省政府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作为第一召集人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广东在国内最早发布实施首个面向城市群的大气复合污染治理计划——《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按照“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先行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全面推进珠三角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突破区划,建立三个经济圈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依托广佛肇(广州、佛山、肇庆)、深莞惠(深圳、东莞、惠州)、珠中江(珠海、中山、江门)三个城市群,加强城市间环保规划衔接和环境应急预警联动,加强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协调,共同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制度先行,建立污染防治决策管理体系
  珠三角环境空气污染来源广泛,如何有效应对?构建一套顶层设计与具体结合,涵盖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全方位、立体化的大气污染防治决策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建立综合管理法规政策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结合实际,对以往颁布实施的《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等进一步深化细化。2012年对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第一阶段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印发第二阶段行动计划;2013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后,2014年省政府牵头制订了《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14—2017年)》和《珠江三角洲区域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8年省政府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2019年实施《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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