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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18件衣服旅游后要求退货 阿里:9件衣服不可退(2)

2019-05-13 15:04来源: 北京青年报浏览:手机版

  对于平台的协商,店主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黄女士所购衣服在平台上显示还是退款的状态。不过无论平台这边如何协商,他都打算将18件衣服的货款全部退给黄女士,有网友担心收回来的衣服他会二次销售,因此他决定收到衣服后当众进行销毁。
  截至发稿时,黄女士未通过自己微博表态采用哪种方式退货。
  律师说法
  可适当修正
  “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范围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周浩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这位买家在“7天无理由退货”规则下要求退货,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周浩介绍,“7天无理由退货”的意思是,签收货物后7天内,且货物不影响卖家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如因主观原因不愿意完成本次交易,可以提出“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申请。因而在该事件中,买方利用规则的行为不存在法律责任。但却有失诚信,因为穿着新衣服旅游拍照实质上是认可衣服的品牌与质量,只是利用规则使用7天。
  对于这种利用平台规则的恶意购买行为,周浩律师建议,平台方可以借此发布诚信榜,公布不守诚信的顾客,并在此基础上适当修正“7天无理由退货”的试用范围,对诚信失分的买家加以警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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