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媒体前沿 >

109栋房屋出现问题 一个被“炮损”苗寨的搬迁僵局(2)

2019-03-25 17:39来源:新京报浏览:手机版

  记者拿到的相关材料显示,2007年5月,中铝贵州分公司取得《中铝贵州分公司第二矿麦坝矿区坑内开采工程(5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7月取得贵州省环境保护局黔环函(2007)250号《关于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第二铝矿麦坝矿区坑内开采工程(50万t/a)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随后,中铝贵州分公司书面签署了“承诺书”,按规定,矿山投产后,每年将缴纳200万元的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2008年3月,贵州省发改委做出核准建设该项目批复。
  按2007年环评批复要求,建设单位对距离龙滩坝工业场地500米范围内的中寨、中寨小学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进行搬迁,在此前提下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掘进回填采矿区剩余部分送废石堆场堆存,在废石堆场修建截洪沟,修建拦渣坝和坝下调节池。
  中寨1组组长王仕舟告诉记者,对于整体搬迁,村民有三个方面的考虑,一是环评批复里本来就明确要求中寨搬迁;二是在地灾隐患点的生产生活令人恐惧,生命财产安全没保障;三是左邻右舍住在一起才能同气连枝,四印苗的祖先记忆和文化传承才得以继续。
  在村民们看来,环评批复言之凿凿,已要求建设单位对居民进行搬迁才能开工建设,但中铝贵州分公司至今也没有按上述要求履行义务。这才有了现在的居所危如累卵的局面。
  不过,矿山方面有自己的解释。
  在中铝贵州分公司矿业公司综合部负责矿山土地整理、收购、矿区基建、堆场工作的杨本荣认为,“环评里说的工业场地指的其实是废石场”。
  杨本荣解释说,最初的矿山规划里有工业场、1号废石场、2号废石场,三者紧邻,中寨及中寨小学均在它们的500米范围内。1号废石场是基建废石场,是指非永久性的贮存场,2号废石场是生产废石场,是指永久性的处置场,两者性质截然不同。
  杨本荣认为只有生产废石场才是环评所说的需要设置500米防护距离的具有污染源的固体废物堆放场地。矿山从2004年取得采矿权开始到2016年环评变更,1号废石场就一直是使用状态,搁不下的部分会放到回风斜井废石场。而2号废石场虽然征了地,却一直没有建设、使用,村民仍在其上耕种。
  中铝贵州分公司分管矿业的副总经理赵坤介绍,2016年8月,为优化工艺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麦坝矿区进行了环评变更,建设期废石回运至井下充填采空区,对龙滩坝1号废石场和回风斜井废石场进行复垦;取消龙滩坝2号废石场和龙头山段废石场,营运期废石不出井,全部回填采矿区。各废石场淋溶液对水环境和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基本消除,当年12月28日,贵州省环保厅核准变更环评批复。
  中铝贵州分公司认为,按变更后的环评既然已经不再设置废石场,且已有废石场对环境的影响基本消除,也就不应再按原环评要求对龙滩坝1号废石场500米范围内村民进行搬迁。
  3月1日,记者在进村路边的回风斜井废石场看到,约六亩大小的废石场原来是条壕沟,现在已填平复垦,但在南端还有大量被倾倒的废石裸露在地表,中间混杂有铝土矿。
  中寨村民告诉记者,2016年以前将近10年,这个废石场堆露天堆放的白云岩、白云质灰岩(具有溶蚀性的碳酸盐)有六七米高,无覆盖无围挡。也就是说,一直没有按环评要求在废石场修建截洪沟、拦渣坝。
  环评批复所指500米搬迁范围是针对工业场地还是废石堆场?清镇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袁局长告诉记者,环评里会有两种防护距离,大气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以一个具体的固体废物堆放污染点作为圆心划出半径500米的防护圈,“如果是工业场地作为圆心,500米那范围就太大了。”5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源于设置废石堆场的规范要求,工业场地并无卫生防护距离的规范要求。
  尽管企业按自身逻辑做了解释,但也有不同声音认为,企业有违法事实。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