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贴心检察服务(2)
对一个企业和企业家来说,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其安心发展、创新创业最基本的保障。 企业所关心的,就是检察机关所关注的。有效维护民企合法权益,不负企业期望,福建检察机关全面履职,刑事、民事和行政检察“三箭”并发,多措并举,多管齐下—— 严惩侵犯非公企业利益刑事犯罪毫不手软,对企业周边治安乱点进行综合治理,营造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专门部署开展对在押企业负责人及高管羁押必要性审查,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对基层法庭民事诉讼案件和执行款物专项监督,加大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债务纠纷、股权分配、知识产权、工伤赔偿等案件监督力度。 2017年至今年9月,福建检察机关共批捕各类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案件369件588人、起诉569件898人。为破解一些企业或个人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逃避债务,2017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通过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等手段纠正打“假官司”案件74件,涉案金额近5亿元。 在办理涉企案件中,福建省检察院特别强调,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力求办一案、助一企、防一片的多重效果,在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中主动作为,展现检察担当,贡献法律智慧。 朱某是福鼎某皮革企业业务员,涉嫌挪用资金并给企业造成上百万元损失。今年初,福鼎市检察院检察长宋江荣在办理此案时,全力动员朱某家属筹款退还100万元,企业燃眉之急得以及时缓解;不仅如此,该院接着对当地众多皮革企业普遍存在的管理漏洞把脉问诊,开出“药方”,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预防,引导企业合规经营防止重蹈覆辙。 此外,办理涉企案件,检察机关注重自身行为的谦抑。福建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每次办案,检察官都会事先做风险评估,不轻易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扣押财产、冻结账目,做到案照办,生产经营照常运转,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企业的影响,有效避免“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现象发生。 “民”有所需——搭建长效服务互动平台 “如果说金融是企业的血脉,知识产权便是它的骨骼。两者协调并行、有机融合,企业才有长久的生命力。”11月9日,泉州市检察院金融与知识产权检察部主任吴美满来到海西石材交易中心,应邀为民营企业家讲授企业金融与知识产权法律实务,提供风险防控指引。 企业对司法的新需求,检察机关以新作为适应新期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民营企业反映知识产权被侵犯,但“维权成本高、时间长、力量弱”,这一长期困扰企业的问题亟待解决。 排企业所困,解企业所难。2017年4月,泉州市检察院倡议推动建立“泉州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六方协作机制”,打造“机制共建、数字共享、秩序共治”打假新生态。依托该机制,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快速处理,从最短三天缩短到24小时,有效破解了企业维权难题。 2017年5月,晋江市检察院牵头政府职能部门、总商会、行业协会、高校科研机构等15家单位,成立“跨域品牌保护联盟”,明确职责,相互协作,形成“跨地域、跨行业、跨部门”保护格局。晋江一企业品牌鞋服被假冒销售,得益于联盟维权机制,职能部门联手从当地发现涉案金额20余万元,不断扩大战果,到两省四地查获涉假案值500余万元。 2018年5月,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在晋江设立服务非公经济特色检察展示平台,突出被写入最高检工作报告的泉州“亲清护企”模式,精选全省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典型做法,呈现企业发展可能遇到的风险,以案例提醒、以法治护航、以机制保障,从教育中得到警示、启示。 放眼八闽,不论是沿海,还是山区,在助推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进程中,都能看到检察服务民营企业、助力非公经济发展的身影。他们结合区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创新服务举措,搭建良性互动平台。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在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业设立检察室和工作联络点200余个,走访民营企业1760余家,联系座谈900场次,有的实行巡回检察,开展送法进企活动,把服务平台推到企业家门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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