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访谈 >

忏悔录|叶伟民:这世间真的没有后悔药可买

2018-11-06 10: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忏悔人:叶伟民
  ●原任职务:海南丰源油脂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7年3月16日,叶伟民被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对其尚未退赃的558万余元继续追缴。
  ●犯罪事实:叶伟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李某等11人送的财物,共计634万元。
  面对几年的狱中生活,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我常想,假如能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不管干什么,哪怕再苦累,只要是自由的,我都会百倍珍惜,因为那绝对比坐牢好上一万倍。现在我才晓得什么叫痛不欲生,什么叫追悔莫及,也才真正知道这世间真的没有后悔药可买!
  使我难以忘怀的是,1991年8月,大学毕业的我进入海南省粮食局工作,之后到海南丰源油脂公司当法人代表,2005年6月起兼任海南洋浦粮食储备库主任。谁料,没过知天命年龄的我却因受贿而跌入犯罪深渊。
  反思自己犯罪的原因,实际上是自己所负责粮库的工程建设及业务单位的一些“潜规则”害了自己。我没把握好自己,接受了他们送来的财物。我很清楚,责任是我自己的。当时我是可以拒绝的,但我没有这样做。
  我出现的问题我个人负责,是我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出了事,我不怨天尤人,自己的路没走好,自己就要认认真真总结教训,从自身的角度找原因。我一直在思考,为什么就在这短短的十年时间里,我迷失了方向?
  我记得有一句话很朴实,就是“看到的事情不一定能够做得到,想到的事情不一定能够忍得住”。很多事情是随着人性的变化而变化的。一个是名,一个是利,在利益的驱使下,这两关我没有过去。
  2009年,工程老板李某挂靠公司参加洋浦粮库工程项目投标并中标。为感谢我在工程上的关照以及希望我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李某送给我10万元。2011年初,我带洋浦粮库业务员到江苏省宜兴市南漕粮库购买小麦。为感谢我在生意上的关照以及希望按时支付货款,王某分三次送给我42万元……
  就这样,我凭借手中的权力,靠着合作企业的“潜规则”,金钱滚滚而来。
  一念可以去天堂,一念可以去地狱。就是当时的一念之差,使我步入牢狱之门。使自己警醒的是,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怎么能够稳住自己这颗不安的心,使它永远不失掉它的“规仪”,这是非常重要的。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别再出事了!
  痛定思痛,我结合自己的犯罪根源说几点对生活和工作的感想,希望能用我的教训警醒世人。
  首先,不能把遵纪守法当成一个口号。以前我们单位组织过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警示教育,但我心里总觉得那只是无聊、空洞、苍白的说教,走过场而已,并没有从心里面真正重视。这种麻痹的思想往往会埋下祸根,最终酿成人生的悲剧。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希望大家能自觉学法、守法,牢牢树立法治观念,坚守法律底线,切不可越雷池一步,我就是活生生的教训。
  其次,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企业领导不免经常与金钱打交道,很容易在花花绿绿的票子面前迷失方向。巨大的风险收益就像一朵朵美丽的罂粟花,往往会诱使人们产生赌一把的侥幸心理。正是侥幸心理,将我推向了犯罪的深渊。
  第三,要学会满足,知足常乐。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有一份收入不菲的工作,可是我没有好好珍惜。其实,生活的本质是平实的。平安就是福,人们常说只要心圆满,生活就会圆满。可惜,我醒悟得太晚了。经过这场变故,我终于明白,一切物质财富都不过是身外之物,只有精神才是支撑人生的根本。
  我要使这次经历成为我人生的一道警示牌。心怀感激,加速改造,弃旧图新,重新做人。
  (江舟/整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