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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37人犯14个罪名

2018-11-01 14:5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原标题:37名被告人 触犯14个罪名
  福建福清公开宣判一起重大涉黑案】
  正义网福州10月31日电(记者张仁平)今天下午,由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林德发、林风等人重大涉黑案和被告单位福清永利矿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一案,在福清市法院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37名被告人,触犯14个罪名。法院对林风、林德发两名主犯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聚众斗殴罪、放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滥伐林木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行贿罪,数罪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二十四年,同时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35名被告人以其触犯的罪名,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被告单位福清永利矿业有限公司被判处罚金15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以来,被告人林德发、林风陆续网罗福清市北林村刑释解教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林德发、林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放火、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故意毁坏财物、行贿等多种犯罪行为,非法攫取财富。该组织同时还向政治领域渗透,把持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为其在矿业开采、林木采伐等方面获得便利,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秩序。该案案情复杂,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亲属,福清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200余人旁听了宣判。(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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