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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检察机关如何开创新局面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代表(2)

2018-03-19 13:17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作为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省份,我们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促进法治湖北建设的重要发力点,精心部署,稳步推进。”王晋说,湖北检察机关把提起公益诉讼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种方式,并以此作为办理案件、沟通协调的前提与基础。
    从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湖北检察机关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408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1134件;提起诉讼122件,法院已判决88件,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
    “我们把公益诉讼纳入各级检察院党组重点工作,作为‘头雁’工程,对重点案件挂牌督办,省检察院成立公益诉讼专班对各地分片督促指导,同时加大公益诉讼考核权重。”王晋说。
    王晋还透露,湖北检察机关重点突出市级院“前沿指挥部”和基层院“主阵地”作用,形成市县一体、人才集约、协同作战的办案格局;还建立检察机关内设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在线索摸排、证据收集、案件审查、出庭公诉等方面密切协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法律监督的范围、形式、做法,把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作为公益诉讼的主攻方向。”王晋说,湖北还将进一步调整完善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深化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湖北是全国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地区。湖北检察机关牢牢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蹄疾步稳地推动改革任务落实,取得了一系列实质性、突破性进展。
    “在司法体制改革推进过程中,湖北检察机关通过打造改革示范院,以点带面推动落实,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制度,发挥局部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省检察机关改革提供了经验样板。”王晋说。
    当前,湖北全省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全部分类定岗到位,一线办案力量增加18%;改革后,全省县级院75%以上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自行决定,办理时间平均缩短1天和5.5天;员额检察官工资薪酬政策已率先落地;在全国率先实现省以下财物统管,财政保障能力得到明显提高;探索省、市两级院内设机构改革,设置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对行政事务集中统一管理。
    王晋认为,当前,湖北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出台30余项配套制度,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新的办案机制全面运行,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建立,面上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未来,我们将围绕提升办案质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实现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王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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