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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玉凤代表:“四个一律”表明检察机关敢于接受监督

2018-03-17 19:30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四个一律’体现了检察机关敢于接受监督,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社区党支部书记薛玉凤在审议最高检工作报告时表示。 
  最高检工作报告指出,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地市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选任和管理,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关键环节一律接受监督,参加监督的人民监督员一律由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市县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一律由上一级检察机关组织监督。 
  薛玉凤认为,人民监督员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办案,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了群众参与司法的权利和意愿,拓宽了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进行监督,能够督促检察机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水平。”薛玉凤表示,“四个一律”有效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民监督员推动检察权依法公开运行的同时,也让司法公正成为人民心中的确信,进一步树立了司法权威。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从人民群众中选任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表现。”薛玉凤说。 
  (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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