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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间·检察回眸|平安建设: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2018-02-09 13:17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2017年,我国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比2012年下降51.8%;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度从2012年的87.55%上升到2017年的95.55%……在日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一组数字的披露,令社会公众对我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充满了信心。而这组数字的背后,凝结着一份检察机关的使命担当与不懈努力。 
  依法严惩暴恐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平安的新需要,紧紧抓住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影响百姓安全感的各类刑事犯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维护国家安全,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安全是国家生存之本。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政法机关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提高对各种矛盾问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2016年天津市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周世锋、胡石根等颠覆国家政权案,2017年湖南省检察机关依法公诉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案……近年来,检察机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办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等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 
  邪教犯罪是影响政治安全的突出因素。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化反邪教斗争,依法起诉了山东省招远市“5·28”麦当劳餐厅故意杀人案等一批涉邪教案件,有力捍卫了法治权威。2017年1月,最高检还联合最高法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法打击邪教犯罪提供了更为明确的法律依据。 
  查办泄密案件是依法保护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内容之一。2016年末,最高检与国家保密局联合出台《人民检察院、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泄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泄密案件的办理,为守护国家政治安全再增一道法治屏障。 
  守护公共安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公共安全连着千家万户,确保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黑恶势力威胁社会稳定,是民生改善的“绊脚石”。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擂响战鼓。最高检今年1月31日下发通知,对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明确部署。 
  2015年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2027人;2016年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06人;2017年1月至11月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1174人……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办理了刘汉、刘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赵黎平故意杀人、受贿、非法持有枪支弹药、非法储存爆炸物案等一大批涉黑案件,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作为影响社会平安和谐稳定的另一“毒瘤”,“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被基层群众所憎恶。2017年1月,最高检印发相关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有力回应了百姓关切。据了解,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受理“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性质案件共1092件1241人,“村霸”倒了,村民笑了。 
  严惩暴力伤医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犯罪……近年来,检察机关在打击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上不断发力,有力保障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顺应新形势,依法惩治各类计算机网络犯罪 
  近年来,以电信诈骗为重要形式的计算机网络犯罪高发,严重危害信息安全,侵犯了公众权益。全国检察机关积极顺应法治建设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依法惩治各类计算机网络犯罪。据统计,2016年1月至2017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利用电信网络手段侵财犯罪案件17566件47638人,其中2017年前11个月起诉10550件2964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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