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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正义人物|肖洁:办案履职从不愧对"正义"二字

2018-02-03 13:3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她是曾将百余名腐败分子送上审判台,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余元的反贪高手,也是帮助迷途孩子重返社会的未检检察官。她还有很多不同寻常的标签,“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全国政法英模”……她把普通做成优秀,把一般办成完美,把常规做出创新。她是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处负责人肖洁,2017年度中国正义人物。
  记者:您在检察系统多个部门工作过,请您给我们讲讲这段时间的经历吧?
  肖洁:毕业后我在昆明市检察院公诉处、办公室工作了两年,1996年,我申请调到反贪部门,是为了从事专业工作,因为之前在综合部门,自己学的是法学专业,希望得到实践和历练,更重要的是反贪工作非常具有挑战性,每一天发生的事都不一样,每一步都可能有不可预知的变化,每一种侦查方式都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这样的工作非常吸引我。
  记者:从事反贪侦查工作以来,您成功主办和参办了昆明市原副市长胡星受贿案、云南省原省长李嘉廷系列案等一批在全国都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办理了那么多反贪大要案,给您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么?
  肖洁:我在反贪战线上奋斗了15年,在基层院担任检察长5年期间工作重点也主要放在反贪反渎上。在办理一起单位行贿案时,我们依法逮捕了法定代表人余某,当时这个公司还有很多工程正在省内外进行,所以我们为公司办理了委托他人代为经营的全部手续,在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上,也征求并转达了余某的个人意见。案件侦查过程中,余某的妻子在加拿大被诊断为癌症,需要立刻手术。但她情绪极其不稳定,要求我们释放她的丈夫。了解到这个情况后我很着急,多次打电话到加拿大询问她的病情,并把加拿大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和护理情况逐字逐句翻译给余某听,余某很感动,又交待了原先侦查部门没有掌握的向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00多万元的情况。后来我请示了领导,对余某改变措施为取保候审,给了他14天时间到加拿大守护妻子做手术。14天后,余某按时返回接受处理。我记得他当时跟我说:“你们这样对我,我一定会回来的。”
  记者:面对侦查工作中审讯突破的巨大压力,您如何应对和破解?
  肖洁:首先,要基于坚实细致的初查,只有初查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掌握犯罪嫌疑人最大量的信息,综合研判,才能奠定审讯最基本的基础。其次,要运用审讯的技巧,不同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采用不同的审讯方式、不同的侦查谋略,审讯的过程是证据、策略、心理、情感多方面的碰撞和较量,整个审讯过程中需要敏锐的观察力、迅速的反映力,不断调整审讯的角度、强度和力度。
  另外在审讯中也需要一些人文的关怀,有的犯罪嫌疑人家中有实际困难,有的因病有特殊需要,有的因公司上市会受到影响,有的因临时的拘禁会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支付,这些都需要综合考虑并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解决。当犯罪嫌疑人清楚检察机关在有理有据追究犯罪的同时也在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困难,对他们如实坦白犯罪事实的行为给予肯定,一般来说案件就比较容易突破。
  记者:在工作中有没有产生过放弃的念头?
  肖洁:从未产生过放弃的念头,因为我非常喜欢这种挑战性很强的工作,而且我认为女性侦查员也具有独有的工作优势。比如敏锐的观察力、良好的沟通能力、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的亲和力,以及在工作上追求完美的执着力,这些女性特质对侦查工作助力良多。
  记者:2016年下半年,您调任省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处负责人,职业生涯再次迎来新挑战。转型到未检工作后有哪些感触和收获?
  肖洁:做未检工作最大的感受就是要有情怀,要将爱和暖带进这项工作,要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有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努力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的犯罪。这其中需要不断思考、尝试和全心投入,我觉得这是检察机关一项最有温度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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