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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旅游零负团费“玄机”:擦边球“巧妙”规避旅游法(2)

2017-09-28 20:07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购物团的导游,月入一两万元很正常,多的一个月能到5万元。”王箫说,行话里用“深坑”“浅坑”形容零负团费“有多负”,“同行聊天,大都在聊‘坑有多深’‘要填多久’。”
  两套分利法“里应外合”牟暴利
  记者调查发现,随着监管力度加大,导游强制加点、购物以及在购物场所当场分钱这些“简单粗暴”的做法已很难见到,用王箫的话说,是“穿了更隐蔽的衣服”。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购物分成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人头费”,即游客进店不管有无消费,店家都支付旅行社和导游一定费用,“珠宝、药材店和港澳台、沿海等地游客人头费高。”
  二是“抽水佣金”,也就是购物提成。王箫说,如今,游客购物后,店家会将回扣打到旅行社账上,旅行社根据导游从店家带回的游客消费记录单,以业绩分成。“佣金一般在购物金额的3成以上。”
  旅游法明文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明令禁止,为何屡禁不绝?多地旅游管理部门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打击零负团费是将购物、加点的泡沫挤掉,这可能导致旅游产品报价升高、旅游目的地游客减少,加上一些地方“谁管谁吃亏”思想作祟,打击之后往往死灰复燃。因此,加大对零负团费的监管力度,需要“全国一盘棋”,在执法标准上不分地域、不搞例外,一把尺子量到底,推动全国旅游服务水平整体提升。(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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