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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2017-09-26 14:27来源:法制日报法学院浏览:手机版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既有必要性,也有可能性。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理论建设的优良传统和战略任务所决定的。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中国共产党在建党、建军、建国、建设、改革的光辉历程中,走的是一条理论先行、实践检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党的十八大甚至将思想理论建设摆到根本性的地位进行强调。高度重视理论建设、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这既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的传统,也是保证党的事业不断胜利前进的重要法宝。我国当前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客观上需要我们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依法治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形成系统认识。构建一个科学性的、开放的、发展的、充满生机活力的法治理论体系,是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和担当。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法律规范体系化和法律活动体系化倒逼的必然结果。2011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4年的四中全会上,党中央作出了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以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我们知道,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成熟是行动有效的前提。没有体系化的理论,就不可能形成体系化的制度和实践。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必然要求。
  ——十八大以来,中国法治的跨越式发展为理论飞跃提供了必要的基础和条件。法治理论的体系化是理论飞跃的结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调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更加重视充分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更加重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重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和法治体系建设,可以说,实现理论飞跃、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条件已经具备。
  对于如何具体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笔者建议如下:
  科学界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表达,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的继承、创新和重大发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理论指导、思想基础和学理支撑。而体系,是一定范围内或同类的事物按照一定的秩序和内部联系组合而成的整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指的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构成的内在统一的理论整体。它既是一个由不同理论组成的理论群,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整体面貌。
  深刻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标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标志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法治或以法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话,还对宪法宣传、法治建设、政法工作、国际法治等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谈话。这些讲话、批示和谈话充满建设法治治国的伟大情怀,立意高远、思想深刻、知行一致,凝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它以新的思想、新的观点、新的论断,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使我国法治建设在一个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更加科学的法治理论指导下全面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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