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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召开保护祁连山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

2017-08-08 13: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兰州8月7日电(记者 南茂林)“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甘肃省检察机关有义务也有责任,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山川秀美的幸福美好新甘肃作出应有贡献,还人民群众一个‘绿水青山’的生活环境。”8月7日,甘肃省检察院就《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亮就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向社会承诺

 

  据介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和甘肃省委、省政府制定《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从树牢“四个意识”,强化政治责任、历史担当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上来,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工作重点,研究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实现生态有效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意见》共分为四部分16条。《意见》指出,要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法制宣传,通过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为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全省绿色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检察机关将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药、破坏野生植物生长环境、非法采矿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二是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研究,加大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各类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三是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协助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健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四是充分利用“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甘肃)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专项行动,通过“两联系、两促进”、“保民生、促三农”等专项活动平台,促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

 

  该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林区分院和矿区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派驻乡镇(街道)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延伸平台的作用,通过健全内部涉案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破坏祁连山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以及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促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合力,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机制,争取达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青山的良好效果。

 

  新闻发布会还就该省检察院专项督查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通报指出,今年7月,根据省检察院党组指示要求,省检察院“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领导小组成立督查组,对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从督查情况看,金昌、武威、张掖三地检察机关均成立了“祁连山生态环境法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下发执行。武威市检察院成立了4个办案组,对祁连山生态保护、环境破坏、土壤防治等领域进行专项监督,深入祁连山实地勘察走访自然保护区内的9个采矿项目、22个探矿项目、7个水利设施、8个旅游项目存在的问题;金昌市检察院集中赴永昌县调取自然保护区内18个采矿类项目、3个水电开发项目、1个旅游开发项目的工作资料,同时安排专人从发改委、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调取审批、履职资料,对相关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并召集相关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会商座谈。张掖市检察院全力投入到市委、市政府针对祁连山环境问题开展的“大发现大整治”专项行动之中,深入到辖区祁连山腹地摸排生态环境问题31次,发现环境卫生、生态环境等问题89个,并对辖区内6个重点问题进行督查,全部得到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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