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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司法局落实司法部《通报》要求 “三个抓实”全面提升公证

2017-07-21 12:42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接到《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各地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 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后,北京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会对《通报》精神进行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同志提出“正确认识、迅速传达,以高标准、严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全市公证行业上上下下都要受教育、受警醒”的工作要求。市司法局迅速将《通报》印发给市公证协会、各区司法局和各公证处,组织学习贯彻。

 

  一、抓实学习教育,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

 

  一是分层深入学习。6月13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会议专题传达《通报》精神,市局公管处负责人、各区司法局分管公证工作副局长、市公证协会负责人、各公证处主任参加学习。市司法局马燕副局长出席会议并就贯彻落实《通报》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同日,市公证协会组织召开理事会就《通报》精神进行学习并组织开展讨论。各区司法局、各公证处通过开会集中学习、分组交流研讨、传阅文件再自学、内部微信群讨论等形式,将《通报》精神传达到全市每一名公管干部和公证人员,并确保人人吃透《通报》精神。

 

  二是及时督促检查。市司法局对全市25家公证处开展了三次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通报》精神学习掌握情况、咨询电话接听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开展情况。市司法局向各区司法局和各公证处通报了督查情况,对学习到位、工作规范的公证处进行表扬,对存在问题的公证处进行批评,要求立即整改,并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检查。各区司法局也普遍加强了对所属公证处的督促检查,确保了学习效果。

 

  三是开展教育整顿活动。5月至12月,全市公证行业开展“规范执业行为 提升公证公信力”教育整顿活动,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同志担任组长。活动提出“开展自查自纠,排除风险隐患;明确管理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开展质量检查,严格办证标准;开展风险评估,制定行业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行为;健全联席机制,服务行业发展;加强舆情监管,主动开展宣传”等八项重点工作举措。市司法局、各区县司法局、市公证协会、各公证处各司其职、扎实推进,把教育整顿活动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任务来抓,目前初见成效。

  二、抓实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市司法局建立和完善包括公证业务、质量检查、违法行为处罚处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加强监管。签订《公证机构执业监督责任书》、《公证机构负责人履行管理职责责任书》和《公证员规范执业行为承诺书》,明确责任、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将岗位责任落到实处。建立公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涉及公证机构诉讼、涉及三人或三人以上公证复查投诉等六方面的内容,各区司法局和各公证处要严格按照时限和报告要求落实。研究制定《北京市公证类行政处罚与公证行业纪律处分衔接指导意见》,将行政处罚调查权移交市公证协会,由市公证协会作为信访投诉调查案件的统一入口。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7月至9月,市司法局将对全市25家公证处进行检查。采取随机抽查、分组检查、现场巡查等方式,重点对《通报》和司法部办公厅通知精神的贯彻传达落实情况,教育整顿活动的贯彻落实情况,公证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卷宗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其中卷宗检查的重点为2016年办理的遗嘱、继承、委托、强制执行等公证卷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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