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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治理活动

2017-07-07 21:43来源:司法部政府网浏览:手机版

  近期,贵州省司法厅结合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就开展司法鉴定收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各市(州)、直管县司法局通过转发通知、组织学习、抽查、普查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治理,各鉴定机构根据要求重点从收费依据、出具票据、公示收费制度、减免费用等四方面开展了自查自纠。

 

  从此次收费专项检查来看,各司法鉴定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贵州省政府定价的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650号),在登记核准的业务范围内,严格按照有关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照规定的程序收费。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兴业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所等多家司法鉴定机构积极开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减免司法鉴定收费,努力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部分司法鉴定机构针对本次专项治理发现的对收费规定和标准宣传力度不够、公示不及时、发票未及时归档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下一步,贵州省司法厅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不断规范执业行为,维护良好的执业秩序。(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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